雷钟哲:“爱住院”折射政策漏洞

11.02.2015  11:47

    在人们的印象中,农民一般只有得了大病才住院。而今却不同了,住院的农民未必都是得了大病,不少农民一有病就住院。对此有论者认为,这是被新农合“”的,因为只有住院才能报销药费。(2月10日《人民日报》)

    不惟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兄弟如此,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也是类似规定。做出这种规定的初衷,恐怕是为了杜绝冒充、浪费的漏洞,不让投机行为轻而易举。但是没有看到过有关数据分析,确凿证明初衷的合理。反倒是这种规定,存在着显而易见的弊端——

    其一,为了能报销药费,不管小病大病、疾病慢病,都得设法住进医院,因为门诊看病自掏腰包。这种政策的直接导向,就是不需住院的住了医院,挤占有限的公共资源。大城市医院人满为患,与这种规定不无关系。

    其二,在现在的医疗机制下,没有办法杜绝医生乱开处方、开“大处方”,也没有办法限制过度使用医疗仪器。一个人一旦住院,非得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全面检查,无形中增大了费用,未必能收到减少浪费的目的。

    其三,不必要的住院治疗,耽搁患者的时间,分散医生的精力,同时增加了社会运行的成本。

    任何政策规定,都有导向引领的作用。农民“”住院,就显示了引领的功能。可是这种引领,既减少不了国家财政的支出,也杜绝不了医院谋取不义钱财的空间,还有可能为腐败提供机会。

    所以,医保这类关乎亿万民生大事的政策规定,更应体现民本意识,顺应群众意愿。卫生部原部长高强曾说:“我不赞成我们的费用报销体系是采取一部分报销、一部分不报销的双轨制,凡是与治病救人有关的费用和服务都应该纳入到报销的范围。”虽然这是针对进口药、贵重药的报销说的,但门诊和住院理应如此。如果参保农民——扩而大之城镇居民和职工,也能将门诊头疼脑热时的吃药、打针、输液按比例予以报销,就会有明显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