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钟哲:朱之文缘何不高兴?
正月初二,朱之文搬入自己新盖的两层楼房。但乔迁新居的朱之文并没有迎来清静的生活,不断登门拜访的粉丝,让朱之文常常离家,躲到村外的小河边。(2月24日人民网)
“大衣哥”成名之后,离开了原有的生活轨道,走进了高强度演出的圈子,名利双收,却再也难觅安宁清净的农家日子。他躲到小河边,正是一种“怕”的心理的折射。而他因为劳累身体出现多处毛病,本想趁过年好好在家休养几天,也成了难以实现的愿望。有人上门求签名,有人登门求指导,加之他又是媒体格外关注的焦点抑或是猎获的目标,想要安宁都不容易。
其实,这都是正常的反应。如果朱之文门前冷落车马稀,你还会觉得他声名远播、粉丝无数吗?至于烦恼、至于不快,那也应了“人怕出名猪怕壮”的古训,没有什么太特别的。
问题是,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生活方式,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脾气秉性。“自由”是人与生俱来最为基本的天性。也就是说,在不妨害别人的前提下,一个人应该获得最大限度的“自由度”,无论是形而上的,还是形而下的。不自由,毋宁死!
这就要求人们充分关切别人的诉求,充分尊重别人的选择。不因自己的需要干涉影响别人的生活,给人家带来不必要的烦扰。特别是不能曲解别人的表达,造成负面的后果。就像前不久朱之文在纪录片《中国人的活法》中的一句话,被解读为其成名后被村民索要车辆和钱财,结果是个误会。可是这个“误会”,分明让村民感到委屈,分明让朱之文感到不堪,离间了他和村民之间的关系。
其实只要仔细想想,那都是一个应该存疑的问题。因为“他要想叫俺说他好,就为庄上每人买辆小轿车、一人再给一万块钱”,这句话不大符合常理,更不可能是村民集体的意愿。事实也是,原本开玩笑的“给我买一辆轿车;不买车,给我一万块钱,我也会说他好”,变成了“他要想叫俺说他好,就为庄上每人买辆小轿车、一人再给一万块钱。”于是,一个天大的误会,就在“一口痰变成一只天鹅”式的演绎中,得以面世且广为传播了。
故此我就认为,作为热爱朱之文的粉丝,应该把“热爱”延伸到“爱护”,把“崇拜”延伸到“体恤”,给他演出之外留下更多地自由支配的时间和空间。作为成名的朱之文,也应该懂得“公众人物”的责任和义务,要有足够的“娱乐精神”。“歌者的朱之文”和“农民的朱之文”,完全不是一个概念,而是截然不同的“角色”。不能一方面享受着公众人物的特殊待遇,一方面慢待了追捧你的受众。如果朱之文更喜欢和农民相处,那就让他在自己的新房里尽情享受农村闲适惬意的生活,然后在舞台上,给大家奉献磅礴雄浑特色鲜明的歌声。除此之外,再不要过多过度地消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