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钟哲:教育不应种下复仇的种子
开平市15岁初三男生谢某缺课一周,在小学门口守候曾经教过自己的班主任侯老师,直至日前觅得机会,趁其不备挥刀乱刺。危急关头,一名休班的交警中队长用木板打掉谢某的水果刀,在一名群众协助下将其制服。目前,谢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刑拘。(6月20日《南方都市报》)
这是一个让人扼腕的案例。案例中的主角——初三男生谢某和教过他的小学班主任侯老师,都扮演了悲剧的角色。于谢某来说,刺向老师的十几刀,让他的学生身份发生改变,打上“犯罪嫌疑人”的标签,而且要不了多久,“嫌疑人”三字就会省略,变成追究刑责的罪犯,就算因年龄小从宽发落,也留下了难言的隐痛。当然,这是他咎由自取。于侯老师而言,他兢兢业业教书育人,还没等到桃李芬芳、硕果累累,尽情享受职业的光荣,却因一朵“恶之花”率先开放,带来了终生的阴影。——从这点出发,我们就应反思当今的教育。
不难想见,一个已经毕业三年之久的学生,还不曾淡忘小时受过的惩罚,可见小学班主任老师对学生“留堂”的做法,造成了多么刻骨铭心的印记。这个印记,或许就是一种无形但却很难自愈的伤害。也许我们可以认为,谢某报复老师,是他对留堂反应过激,放到别人,还不就是一种见多不怪稀松平常的处罚。可是我们就该看到,学生不是教育流水线上的产品,他们会有不同的个性。不能认为别人都能接受,就断定没有例外,就把其当做教育的手段,甚至是教育的宝典,动辄就加以使用。有自称在侯老师班上就读过的几名学生称其“教育方式有问题,曾被其打骂过”,这也从一个侧面,佐证了惩罚的经常。
可是遗憾,许多老师并不在意自己教育孩子的方式,以为一味严厉,就是对孩子负责。不是经常可以看到,因为没有完成作业,其他孩子照常上课,某个学生站在门外,直到获得允许,他(她)才能走进教室。想想,这是不是十分难堪的事情?本来孩子作业未完,可能影响成绩,应该加紧学习才是,结果却失去了上课的机会,形成了恶性循环。孩子年龄再小,不等于没有尊严,罚站本就是不顾尊严的事情。再说,孩子缺乏成熟的心智,在赞扬、批评或者惩罚面前往往反应失当,要么沾沾自喜,要么满不在乎,要么过于恐惧,不会像大人那样“洒脱”。因此,才会有跳楼自杀的发生,才会有挥刀相向的暴戾。
所以,老师应当了解学生的心理,采取有针对性和差别化的教育。一个高明的老师,不是看班里有多少考试满分的学生,而在于把多少后进同学,转化进积极向上的队列。更直白了说,老师在留堂、罚站以外,还创造了什么直抵心灵更为有效的方式,以利学生的成长。教育教育,就应该是有教无类,就应该是教化育人健全人格,而不是埋下仇恨的种子,酿出人间的苦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