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钟哲:召回之后干什么
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召回制度。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准确记录并保存生产环节中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时,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应召回食品召回率达到100%。(11月26日《西安日报》)
以上是《西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中提出的要求,自然也是市民梦寐以求的企盼。这些年,食品安全成为最让人纠结最让人头疼因而也最不放心的问题。远的不说,仅在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之后,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安全的制度和法规,有关食品生产的监督和检查,都出台了更加完善的制度,都投入了空前巨大的力度。包括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及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权重,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等等,都是为了群众吃得放心,赢得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现状的满意。
然而时至今日,仍然有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时不时撩拨人们脆弱的神经。仅今年截止10月底,陕西省破获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就有1214起之多,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41人,打掉犯罪团伙162个,涉案金额3亿余元,足见问题依然严重。尤其是硫磺熏制白亮粉丝、羊杂碎中检出罂粟、鸡爪中双氧水超标、酱油白糖制作假蜂蜜、辣椒面里掺杂苏丹红、工业卤冰制售毒豆腐、工业松香加工猪头肉、生长激素生产毒豆芽、购买“高仿”名酒出售等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的破获,折射了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和任重道远的现实。
如今有了食品召回法规,强调“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应召回食品召回率达到100%”,这当然是一个值得称道的规定。但食品召回和汽车召回决然不同。汽车召回之后可以通过维修、改造,彻底排除隐患,重新回到消费者的手中,食品召回不能这样。因为,无论是召回“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还是召回“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抑或是召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恐怕都不能回炉再造,然后重新回到超市、摆上货架,销售给广大消费者,而是要坚决彻底干净地予以销毁。在这个环节上,销毁是召回的唯一选择。
大家也许记得“冠生园月饼事件”。——几年前,南京冠生园将卖不出去的月饼拉回厂里,通过刮皮、去馅、搅拌、冷藏,来年重新出库,送上生产线加工成新鲜月饼。冠生园是家著名企业,拉回也算主动召回,可召回之后的行为,就让人十分不爽了。所以召回之后怎么办,这才是问题的核心。这个关口不把好,食品安全问题,可能依然解决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