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零距离:宾馆被几十名男轻男打砸 一起纠纷引纷争

29.09.2016  17:11

去年冬天,在中华南大街上发生了一起打砸事件,时隔十个月之后,参与该起事件的五名主要嫌疑人,在桥西区人民法院接受审理。

这是2015年11月26日,中华南大街某小区门口监控摄像头记录下的一幕,当天下午17时19分许,十几个年轻男子在马路一侧的车上拿出器械后,便跑到了小区门口对面的某宾馆,手持砍刀、消防斧、镐拔等器械进行打砸。

期间,还有多名年轻男子赶到,也是手持器械对宾馆进行打砸,随后酒店报警,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将涉案人员控制。之后刘某、王某、李某、逯某等五人,做为该案的主要谋划和实施者,被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9月27日,五名被告人在桥西区人民法院接受审理。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刘某却表示,他当时并没意识到当天的打砸行为,会触犯刑法。

而实际上,当天被告人刘某并没有出现在案发现场,但是整个打砸案件,却都是因他而起。

原来被告人刘某,被捕前任职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去年该公司承包了某厂改造项目,但是由于刘某所在公司与被害人计某之间存在房屋租赁纠纷,经常产生矛盾,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并且刘某称,案发当天下午三点,计某就带着一帮人来到了他们的办公室闹事儿。

随后,刘某报了警,在民警的介入下,计某等人离开。事情虽然解决了,但是刘某却觉得自己憋屈,于是找来下属刘二某。

被告人刘某称,计某等人入住的宾馆,正位于他们公司开发的项目范围内,所以他们认为计某等人不该住在宾馆内,于是想将对方赶走。

虽然被告人刘某和刘二某均表示,他们只是找人去和计某等人谈一谈,可是之后却发生了监控录像上的一幕。

被告人刘二某表示,当日是他找到了被告人逯某,要求其带人到现场,而随后逯某带来不少年轻男子,而与此同时,公司的另一名员工王某也开着一辆面包车来到现场,车内放的正是砍刀、镐把等作案工具。

被告人王某称,他只是听从领导刘某要求,将装有工具的车开到现场。但是通过监控,可以看出案发当天,王某不仅给前来打砸的年轻男子分发了作案工具,还给他们分发了工作证等物品。而对于分发工作证这一点,被告人刘某及其辩护人,则辩称之所以这么做,正是因为当天被害人计某一方有错在先。

根据公安部门报警记录,刘某和计谋双方之前,就因纠纷报警多达九次,每次都是经过民警处理,双方才肯罢休。可是说双方积怨已深。但是在这起案件中,不仅计某等人居住的宾馆被打砸,连跟此事毫无关系的蛋糕店和门口的一辆马自达轿车也无辜受到殃及。

公诉人认为,不管事出何故,刘某等人的打砸行为,都属于触犯寻衅滋事罪,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同时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王某曾有两次前科,属于累犯。而找人打砸的逯某因犯抢劫罪,还在缓刑期间。两被告人都应从重处罚。

目前,被告人以及所在公司已经对被害方赔偿了六十余万元,并和部分被害人达成了刑事和解,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刘某难以抑制情绪,留下了忏悔的泪水。

目前,案件审理已经结束,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