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思广益 让物业收费更合理
24.07.2014 17:24
本文来源: 法制办
我省原来执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是2004年制定的。近年来由于物价不稳定和基本工资的上涨,物业费政府指导价还停留在2004年的标准,物业企业压力大,导致服务质量下降,业主不满意,因此产生的纠纷不断。同时,原办法已施行了10年时间,存在很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这次省物价部门和住建部门联合对原办法进行修订,是非常必要的。省法制办着手组织修订工作,进行了修改,认为明确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以及明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行为,能够为改善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
论证会上,省物价局和省住建厅分别介绍了文件的起草过程、调研情况和征求意见情况。专家们对《办法》中的内容设置和具体条款提出了意见,建议从权利义务对等上增加物业服务企业义务,明确责任。专家提出,按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规定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其后应加上违约责任。物业服务企业代表提议要细化收费项目和标准,减少政府参与、增大市场调节价格范围,及时根据社会平均成本调整物业收费等级基准价。
业主代表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装修保证金、小区停车收费等问题提出了看法和意见,认为,收费标准应当进一步细化,如装修保证金、装修时电梯使用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能不能收等;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突出,有无法律依据;买停车位后还要不要收费,租车位应当有收费标准,收费后的使用去向应当公示;如何约束个别业主不缴物业费等。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4.07.2014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