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投资集团打好科技金融组合拳化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

21.01.2015  02:48

 

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由科投集团与河北师范大学合作建设,是省内首家企业与大学共建的大学科技园。 

 

 

科投集团投资企业——河北亚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开发出多种新产品,成为世界上同类产品品种最全的生产厂家。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着力点。近年来,河北科技投资集团不断探索建立我省新型科技金融合作机制,逐步形成了我省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组合拳,使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在这里渐次破题。

创业投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最直接的支持,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和培植力度,培育出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科技型企业

2001年,经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科技厅所属河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科投集团,原名为河北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这是我省首家具有政府导向职能的科技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科投集团是省级投融资体系“四公司一中心”成员之一,具有经营管理省国资委授权的国有资本,承担聚合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支持全省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弥补市场调节缺陷的职能。

科投集团自成立以来,共对116家科技企业在创业、孵化、成长各个不同发展阶段给予了持续股权投资支持,在促进我省科技创新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培育了一批带动性强的区域支柱企业。科投集团通过扶持区域经济中创新型企业的技术提升,增强竞争优势,有效地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和传统产业技术提升。投资支持的永年硅谷新材料、安平鹤煌网业、高邑玻尔陶瓷、曲周晨光生物色素等,经过技术提升后,纳税额均位居当地前三名,逐渐成了当地带动性极强的特色产业龙头企业。

着力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升级。所投资的企业近三年获得专利259项,国家重点新产品17个,42个项目获得科技进步奖项。这些企业的技术创新优势,产生了明显的示范效应,对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探索多种退出方式,实现了创业投资良性循环、滚动发展。为实现省政府关于“阶段持股、滚动发展”的要求,科投集团不断探索资本退出渠道。在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先后尝试了企业管理层回购、社会化竞争转让等多种退出渠道,并取得了以新三板挂牌为代表的场外市场柜台交易、不同证券市场上市退出的成功经验。

独有的增值服务,帮助企业快速成长。在十几年的投资历程中,科投集团一直秉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和规范发展的宗旨,不断探索并总结出一整套独具特色的项目运作模式。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处不同发展阶段的发展特点、融资需求,分阶段、分类别提供不同方式的融资支持和增值服务,更能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需求;形成了技术专家与综合经济专家分别组织评审的双层专家决策辅助,强化了决策过程的科学性;特别是坚持投资参股不控股的原则,在充分发挥所投资企业管理队伍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同时,借助自身项目运作、管理方面的优势,为所投资企业提供包括多渠道、多方式融资的增值服务。通过科投集团的扶持和持续引导,企业的综合实力特别是创新能力、融资能力、竞争能力等得到多重提升。

引导基金,聚集社会资本效应显著,是募集京津及省内创投资本的蓄水池,为建立我省创业投资体系奠定了基础

为引导聚集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2009年1月,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正式出台了《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同年6月,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安排5000万元,科投集团出资5000万元,设立了初始规模为1亿元的我省唯一一支“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省引导基金),由科投集团作为管理机构。由企业出资设立引导基金,在国内尚属首例。

省引导基金按“母基金”方式运作,主要通过“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两种引导方式。阶段参股是指向创业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跟进投资是指对创业投资机构选定投资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基金与创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省引导基金成立近6年来,成为对接国家级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汇聚金融资本的重要途径,在运作方面形成三大突出亮点。

基金规模虽小,但引导作用强、运作质量高。省引导基金初始规模只有1亿元,虽然对比周边省级引导基金规模偏小,但发展速度很快、运作质量很高。目前,省引导基金规模4.65亿元,共发起设立了13支子基金,基金规模合计31.58亿元,共投资高科技项目53个,投资额6.6亿元,拉动社会投资100多亿元。

承接国家级基金进展快,数量多。截至目前,我省经批准承接设立国家级基金共8支,而由创投引导基金发起承接的就有6支。

2009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开始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2010年起,为对接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省引导基金第一时间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组织开展试点推荐工作,目前已成功对接5支国家新兴产业基金。5支基金规模12.75亿元,其中,争取国家资金2.5亿元,引导基金配套2.5亿元,吸引社会资金7.75亿元。2007年,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开始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阶段参股项目。2013年省引导基金争取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阶段参股项目,发起设立了河北科润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规模1.2亿元,其中申请科技部引导基金6600万元,引导基金2400万元,其他社会出资6600万元。科润杰基金为科技部引导基金阶段参股项目在河北参股的首支基金。

合作方式多样。省引导基金分别对省外资金、地方政府资金、社会资金进行引导,并取得了不同合作模式上的成功。一是吸引国内创业投资机构聚集河北,与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天创众鑫股权基金合作成立了3支基金,分别是规模为5000万元的金冀达基金、规模为5250万元的天冀基金和规模为10100万元的天鑫基金;二是整合省内地市政府资本,建立省市联动机制,与邯郸市政府及邯郸开发区合作设立了规模为1亿元的邯郸高新创业投资基金;三是引导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创投领域,与民营资本合作设立了规模为1亿元的河北兴石创业投资基金。

新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融资需求的新型金融工具

融资租赁 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2013年,科投集团投资设立了规模为2亿元的亿博高科(河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亿博高科)。

亿博高科在传统租赁和融资租赁模式的基础上,以传统融资租赁为基础,从租赁结构、承租人选择、租赁物范围、信用保障形式,融资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创新。主要通过新置资产融资租赁、现有资产售后回租、厂商租赁等业务模式实现。今后每年可为30—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近7亿元的设备和资金支持。

科技担保 是指经政府核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门机构与债权人(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主合同约定债务时,担保机构承担约定的责任或履行债务的行为。它是一种将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介于银行和企业之间,担保人对银行做出承诺,对企业提供担保,从而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科技担保机构可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保证,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监督企业生产经营,帮助提高企业资信等级;分散银行贷款风险,调节社会资金配置。

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全面构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拨付专项资金5000万元,专项支持科投集团组建科技融资担保公司。2014年8月4日,规模2亿元的科融盛谷担保有限公司(简称科融担保)正式设立。

科融担保作为具有国资背景的准政策性担保公司,旨在调动银行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缺少抵押物的难题,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的能力,推动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多方分担机制。科融担保正式运作后,每年可为60—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10亿元左右的融资担保服务,5年后力争达到每年合同额人民币50亿元左右,服务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目标。

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的摇篮和载体,中小微企业通过培植和孵化,实现快速增长

科投集团一直积极致力于科技孵化器的投资、建设与发展,先后投资、参与建设了石家庄创业基地、邯郸新材料产业基地、河北师大科技园等五个科技园孵化器项目,建设总面积近70万平方米。

首创“创业投资+孵化器”模式,提升小微企业的创业成功率。石家庄创业基地是科投集团第一个投资建设的科技孵化器,于2001年8月开始运营,累计孵化企业160多家,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创业基地探索和总结出被国家主管机构评价为国内首创的“创业投资+孵化器”的运作模式。这种模式,使一些小微企业在享受孵化服务的同时,又能得到创业中最为宝贵的资金支持。

深度合作,带动地方创投机构发展。科投集团参与出资共建的邯郸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化基地被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并挂牌国家火炬计划邯郸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基地建成后,科投集团从邯郸基地项目退出,将退出的资金与邯郸市开发区合作,成立了邯郸新材料产业化发展基金,继续支持当地新材料产业发展。

与高校合作,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打造新平台。2011年,科投集团与河北师范大学合作建设河北师大科技园项目,着力打造科研及大学生创业平台。这是我省首家企业与大学共建的大学科技园。占地23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建成后可吸引约150项大学科技成果进行转化,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开辟新的途径。

新型科技金融合作平台,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撬动更多银行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为完善科技融资平台服务体系,省科技厅利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管理优势和银行的资本优势,推动建立了科技资金和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打包贷款模式。2006年12月20日,省科技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签订了《开发性金融合作会谈纪要》,以科投集团作为高科技创业投融资平台,2006年至2011年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向平台提供5亿元政策性贷款,科投集团全额担保,省科技厅给予贴息补贴,支持了我省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此外,科投集团以自有资产作担保,先后与浦发、农行等银行合作,建立投联贷平台,为投资企业提供了3.1亿元银行贷款。通过与国家开发银行和商业银行合作,将科技型中小企业打包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再将资金发放到科技型中小企业,这种通过批发模式建立中小企业贷款平台,可以有效地提高银企对接成功概率,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科技贷款风险补偿 是风险补偿的一种新形式,财政出资设立风险补偿资金作为信用保障金,引导协作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协作银行在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规模的基础上给予放大8-10倍的授信贷款,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风险补偿资金与协作银行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风险。

2013年12月31日,省科技厅与河北银行签订面向全省科技中小企业的履约保证贷款协议,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加大对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按照补偿比例不超过贷款额2%计算,目前已安排的3000万元补偿金,可匹配银行贷款15亿元。

2014年7月24日,科投集团与浦发银行石家庄分行、石家庄高新区科发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设立规模3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石家庄中浦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撬动金融资本2亿元,每年可为20—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对接中央金融控股集团,推进部省联合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打造京津冀一体化融资平台

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从2014年1月开始,在省科技厅的统一安排下,科投集团着手运作开辟新的合作渠道吸引央企金融资本汇聚河北,与招商局集团所属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资本)就合作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进行了意见交流,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列入科技部、河北省政府部省会商合作议题。科技部认为,由央企、地方政府联合设立旨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基金,这是全新尝试,在全国尚属首家。

目前,科投集团与招商局资本就基金募集管理达成了一致:基金名称为“河北北商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地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首期规模10亿元。二期基金规模20亿元,针对京津冀一体化设立园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产业化,重点投资京津的产业转移项目。基金设立后,将立足河北,面向京津冀,打造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融资平台,汇聚、集成招商局集团旗下银行、证券、保险等资源,搭配形成200亿左右的资金规模。

创业投资 英文原文为Venture Capital,简称VC,又称风险投资。对其比较权威的定义是:“创业投资是由专业投资者投入到创新的、高成长的、核心能力强的企业中的一种与管理服务相结合的股权性资本。

创业投资的基本特点是:为中小型创业企业提供带服务的资金。投资对象为高新技术、高成长、高不确定性的中小创业企业;投资方式为私募形式投资、股权投资、一般不控股;投资策略为联合投资、分阶段投资、分散组合投资;投资经营为不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提供全方位服务;投资退出方式为上市、购并、重组、转让、回购,通过股份增值获利;投资回报特点为高风险、高收益;投资服务包括资本运作、监督管理、资源整合、疑难杂症处理等。

引导基金 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模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采用“母基金”方式运作,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创业投资,使财政资金放大10倍以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成为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助推器。

引导基金包括三个层次的放大机制:一是在引导基金设立过程中,聚合具有政府背景的资金形成母基金,可放大1-1.5倍;二是在发起设立子基金过程中,按照母基金在子基金中所占比例最多不超过30%来计算,通过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可放大3-4倍;三是在子基金投入科技企业过程中,子基金所占比例不超过20%计算,还可再次间接放大5-8倍。

科技企业孵化器 是培育和扶植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孵化器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提供一系列服务支持,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帮助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与发展,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孵化器对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完善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繁荣经济,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有重大的社会经济意义。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由科技部、财政部设立的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以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培育和发展一批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的创业投资子基金,增强对科技企业的直接投资能力,有效提高直接融资在企业融资中的比重,引导银行信贷、资本市场等后续融资,推动形成“接力式”融资的资金链条,不断为企业做强做大注入资金动力,进一步改善科技创新的投融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