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统计报表》的通知
河北省林业厅
关于报送2015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情况统计报表》的通知
冀林字〔2016〕30号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局:
为满足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需要,进一步了解各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全面客观反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改司《关于报送2015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统计报表>的通知》(林改综〔2016〕3号)要求,现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及《统计指标说明》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切实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计工作。此次,国家林业局林改司对报表做了部分调整,增减了一些指标,统计人员要认真研究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并注意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核实,严格按照要求填报。请于2016年2月26日前,将各市统计表连同所辖县(市、区)的统计表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后一并报送省林业厅法规处(林改处),同时将电子版报至 [email protected] 。
联系人:李明,电话0311-88606826。
附件: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计指标的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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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厅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