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常态化
13.11.2014 18:54
本文来源: 法院
11月13日上午,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衡水监狱狱内法庭开庭审理53名服刑人员的减刑案件。这次的庭审与以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不同的是,坐在审判席上有一名没有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在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中她将拥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利“询问、质证、合议”全程参与案件审理。今后,人民陪审员参加衡水中院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将成为常态化,使群众监督不断走进高墙之内。
“我们会在原有的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的基础上,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加开庭审理,让普通公民从高墙外走向高墙内,参与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使此类案件的审理更阳光透明。”审判长陈永杰说。
人民陪审员班鸿说:“今天,很荣幸被衡水中院邀请参加这批减刑案件的审理活动。今天也是我第一次走进监狱,第一次参与减刑案件的庭审,刚才我认真审查了监狱机关的减刑建议及相关证据,庭审后,我将与合议庭成员一起对今天报请的减刑案件依法进行评议。”
衡水中院在不断创新减刑、假释工作模式和思路的基础上,依托两所“狱内数字化科技法庭”,积极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渠道,探索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的新经验,确保减刑假释案件更公开、公正、透明。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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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2014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