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限行首日一男子遮挡车辆号牌被记满12分

24.11.2016  23:11

限行首日 一男子遮挡车辆号牌被记满12分

交警部门:将加大对违反限行规定车辆查处力度

昨天是唐山市实施机动车按尾号限行措施的第一天,限行尾号为2和7。当天一大早,一辆车牌尾号为“7”的限行车辆,用绿胶布遮挡尾号上路,被市公安交警支队八大队查获。驾驶人被一次记满12分。

当天8时许,交警八大队民警在南新道与站前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灰色机动车,其车牌的最后一位数字粘贴着一块绿色胶布。民警立即将该车截停,撕开绿色胶布,发现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7”,正是当天被限行尾号。询问中,该车驾驶人称其开车出来送孩子,怕被抓拍,才对车牌尾号进行了遮挡。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交警八大队提醒市民,唐山市为期近4个月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已开始实施,交警部门将加大对违反限行规定出行的车辆以及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记者 季男 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