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沙止漠 美丽中国

04.01.2016  10:59
——访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

  12月29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我国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我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治理取得世界瞩目的成绩,本世纪以来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连续三个监测期实现了“双缩减”,形势令人鼓舞。
  在气候变暖、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多重压力下,我国作为世界上受荒漠化影响最严重的国家,是如何实现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沙进人退”到现在“整体遏制、持续缩减”的历史性转变的?为此,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接受了采访。
  问:实现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连续三个监测期“双缩减”,主要得益于哪些方面?
  张永利:高层重视、高位推动是荒漠化和沙化状况持续好转的根本保障。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把生态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生态建设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真抓实干,使得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得以持续好转。
  依法防治、严格保护是荒漠化和沙化状况持续好转的重要基础。各地认真实施《防沙治沙法》《森林法》《草原法》,普遍推行禁止滥放牧、禁止滥开垦、禁止滥樵采和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建立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划定了沙区植被保护红线,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这一系列严厉措施有效地保护了沙区植被。
  加大投入、加快治理是改善荒漠化和沙化状况的基本措施。近年来,国家继续大力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牧还草、水土保持等生态工程,启动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加大了防治力度,加快了防治步伐,促进了荒漠化和沙化状况持续好转。
  深化改革、活化机制是荒漠化和沙化状况持续好转的动力源泉。中央相继推行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出台了加快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建立了生态公益林补偿、草原保护奖补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政策,调动了社会各界防沙治沙的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防沙治沙工作。
  沙区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是荒漠化和沙化状况持续好转的有效手段。特别是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草畜平衡等政策的实施,舍饲圈养、轮牧休牧等畜牧业生产方式的改变,煤炭、电能、风能在沙区农村能源结构中的增加,薪材比重的下降,种植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城镇化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输出等,减轻了土地承载压力,减少了对沙区植被的破坏。
  与此同时,近10年来,荒漠化主要分布区降水呈波动增加趋势,本监测期降水量较上一个监测期增加14.8%,有利于林草植被的建设和自然生态的恢复。
  问: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与历次监测工作相比,有何突破和亮点?
  张永利: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是在不断总结中提高的,第五次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技术手段都有较大突破:
  第一,注意发挥多部门、多学科专业优势。这次监测工作既主要依托林业部门的技术力量,又充分发挥农业、水利、气象、中科院等部门和单位科研院所的重要作用,共有50多家单位参与监测,专业技术人员达5000多人,监测的内容除荒漠化和沙化外,还综合分析了与荒漠化相关的气候、生态、水资源、土地利用等因素,发挥了多学科的技术优势和特点,实现了多学科结合。
  第二,监测技术和手段上有新突破。本次监测采用遥感判读与地面调查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强化了高分辨率遥感、卫星定位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的融合与应用。技术上有四方面提高:一是首次全面应用2.5米的高分辨率遥感数据;二是研发并全面应用具有移动GIS功能,集定位、信息采集、照片拍摄、遥感影像应用一体化的地面信息采集系统;三是增加了定点定位的地面照片拍摄记载,建立了现地调查图片库;四是研建了对多期监测数据和遥感资料进行管理和对比分析的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努力丰富成果产出和增强成果实用性。为满足防沙治沙工作的实际需要,这次监测增加了治理状况的监测,同时对大家关心和熟悉的各大沙漠、沙地进行了详细区划和调查。
  第四,贯彻了监测质量第一原则。这次监测既强化了监测开展前的技术培训力度,又加大了监测工作中的指导和检查力度,保证了监测信息的客观准确。
  问:我们知道,沙区大部分都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如何进行科学防治以确保治理成效?
  张永利:沙区群众有自发造林的传统和习惯,坚持不懈地植树造林,栽活了大量树木。这说明,沙区的很多地方是适宜造林的,只要尊重科学,按自然规律办事,沙化土地是可以治理的。
  沙区造林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科学、量水而行。
  一要坚持保护优先。沙区生态资源属于稀缺资源,现有的林草植被十分珍贵,要把保护好现有植被放在首要位置。
  二要合理选择造林地块。必须在宜林地方开展造林绿化,绝不能勉为其难地胡来蛮干,更不能超越条件搞“人定胜天”。
  三要充分考虑水分平衡。把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放到突出位置来考量,实事求是,以水定需,以水定林。
  四要大力发展节水林业和雨养林业。高效利用水资源,节约利用水资源,积极推广、应用相应的技术、措施和产品。
  五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尤其要重视发展灌木林。有的地方宜荒则荒。这一点在以往的造林中做得不错。本次监测显示:在已治理的沙地上,灌草结合的比例占到77.0%、乔灌草结合的比例占21.2%、纯乔木仅占1.8%。
  六要适地适树。多栽抗旱耐旱树种和经过千万年自然选择的乡土树种。
  七要科学掌握造林密度。从实际出发,大力推广低密度治沙造林技术及模式,适当降低栽植密度。
  八要注意人工造林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充分借助大自然的力量,能封育的地方封育,可飞播的地方飞播,或者外加一点人工促进,帮助自然恢复。
  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50%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要实现这一目标,国家林业局将采取哪些措施?
  张永利:土地荒漠化和沙化问题仍是当前我国最为严重的生态问题,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美丽中国的重点、难点所在。“十三五”期间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严格的保护制度。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严守沙区生态红线,全面落实草原保护、水资源管理、沙化土地单位治理责任制,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和国家沙漠公园建设。
  二是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继续抓好京津风沙源二期、“三北”防护林五期、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着力谋划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青藏铁路公路沿线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重点区域的防沙治沙工程,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治理步伐。
  三是强化依法防治。深入贯彻落实《防沙治沙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配套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奖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沙区植被保护红线、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法律制度。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在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荒漠生态补偿政策和防沙治沙奖励补助政策,建立稳定的防沙治沙投入机制;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和金融扶持政策,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防沙治沙。
  五是加强科技支撑。加大防沙治沙科技创新投入,争取在干旱半干旱条件下植被恢复关键技术上取得新突破,加快新技术、新模式、新成果以及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对技术人员和农牧民的培训,提高防沙治沙科技含量。
  六是健全监测体系。加强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加大信息、遥感等现代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全面提升荒漠化和沙化监测能力及技术水平,形成装备精良、技术先进、适应荒漠化和沙化防治工作需要的综合监测网络体系。
  七是严格考核制度。严格实行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强化荒漠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荒漠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提高各级政府防沙治沙责任意识。
  八是加强舆论支持。加大对防沙治沙重要性、紧迫性,防沙治沙先进典型、模范人物以及治理好的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族的防沙治沙意识,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问:下一步,国家林业局将采取哪些措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荒漠化治理?
  张永利:政府主导、国家扶持、社会参与一直是我国林业发展和荒漠化防治的主要组织形式。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广泛参与是我国林业和生态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功措施,也是今后林业改革发展和荒漠化防治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方针。
  今后一个时期,社会力量依然是我国林业建设和荒漠化防治的重要力量,为充分发挥好社会力量的作用,我们拟加强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充分发挥现有政策的导向作用。重点是对现有各项扶持政策进行汇总整理,并做好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我国现有支持政策,使参与者公平享受国家现有政策,保障合法权益。
  二是建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好服务工作。要打破束缚社会力量参与荒漠化防治的限制条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要为企业参与荒漠化防治提供技术支持和社会化服务。
  三是加强与财政、金融、信贷和保险部门合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制定支持荒漠化治理的金融政策措施,健全生态建设贷款风险防范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降低贷款条件,加大对生态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
  
  链接
  为基本摸清我国荒漠化、沙化的情况和动态变化,进行有效防治,更好地履行我国政府在防治荒漠化方面的国际义务,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林业局组织有关部门分别于1994年、1999年、2004年、2009年和2014年开展完成了5次荒漠化和沙化状况监测工作:
  ◆第一次监测结果显示:全国沙化土地面积168.89万平方公里,年均扩展2460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面积262.20万平方公里。
  ◆第二次监测结果显示:全国沙化土地面积174.31万平方公里,年均扩展3436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面积267.40万平方公里,年均扩展1.04万平方公里。
  ◆第三次监测结果显示:全国沙化土地面积173.96万平方公里,年均缩减1283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面积?263.62万平方公里,年均缩减7585平方公里。
  ◆第四次监测结果显示:全国沙化土地总面积173.11万平方公里,年均缩减1717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面积262.37万平方公里,年均缩减2491平方公里。
  ◆第五次监测结果显示:沙化土地面积172.12万平方公里,年均缩减1980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面积261.16万平方公里,年均缩减2424平方公里。
  监测结果表明:自2004年以来,我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连续三个监测期“双缩减”,呈现整体遏制、持续缩减、功能增强的良好态势。(凌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