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法院 :“四不让”力促司法公正亲民
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关键在于法官在思想意识上必须做到亲民、秉持公正,把群众的利益举过头顶。河北阜平县法院在践行群众路线过程中,注重探索总结,勇于创新实践,在全院开展“四不让”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不让公众在立案服务上挑出问题。创新接待机制,擦亮立案“窗口”,以热情、周到、细致、快捷的工作态度,对群众的诉求咨询在“第一时间”作出答复和解决,在服务质量、效率上让群众满意,留下“光临”法院的良好“第一印象”。
不让当事人对庭审过程挑出问题。强调合议庭、主审法官责任制,要集中精力关注庭审,认真做好庭审准备,完善庭审设计,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关注当事人诉辩表达,把握好庭审节奏和举证、质证、认证的每个环节、细节,力争在庭审中解决案件事实和证据问题,把案“情”审“清”,把问题审“透”,使当事人对庭审不再存疑,对诉讼结果有一个清楚的预期和取得认同。
不让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裁判挑出问题。认真抓好司法审判终端“产品”的质检工作,从源头上打好裁判文书制作的基础。强化裁判文书的签发责任及审查、修正及校对,剔除瑕疵,杜绝错误,深化公开,以高质量的裁判精品传递社会公平正义,引领法治进程,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不让社会公众在司法廉洁与作风上挑出毛病。强化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纠“四风”除特权惩腐败,缔造司法“铁军”,激励干警自重自省,敬业奉献,坚定责任担当的信念,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做到在感情上与群众亲和,在作风上倾力为民,在生活中自觉修身,在廉洁上守住底线,在具体办案上以“铁案”“精品案”为标准,同心同德,把法院打造成最讲理、最文明、最公正、最廉洁的坚强阵地。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