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国土局积极落实“一问责八清理”,加强清理违规出让土地行动

16.05.2016  05:38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辛集市国土局积极行动,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相应的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科、办公室、财务科、地政科、监察科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统筹协调推进清理工作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科,成员由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负责清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接受上级领导监督指导。

            二是明确职责。 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辛集市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清理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明确了各成员科室的职责与分工,做到了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切实提高了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建立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对自查清理情况实行日统计、周进度、月调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保证清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突出问题清理。 3月24日,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快问题清理工作进度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以及省厅下发的问题清单,4月1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参加了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要求把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作为国土系统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与省委市委精神保持高度一致,全面清理问题,形成完整的问题清单,把建章立制作为问题整改的突破口,形成制度成果,从根本上规范土地出让行为。2014年-2015年全市共出让土地46宗,截止目前已清理土地46宗,清理率达到100%。对清理范围内的卷宗认真进行梳理分析,发现两大类15个问题,一类是地上罚没建筑物未一同出让4宗;二类是招拍挂过程中设置排他性前置条件11宗。

四是完善机制。 确保加强长效管理,制定出台了《辛集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辛集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明确了土地违法没收地上建筑物处罚以及没收地上建筑物移交相关部门的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从制度建设方面规范土地出让行为。

下一步,辛集市局将进一步加快清理工作进展,争取尽快完成清理工作,拉出问题清单,分类汇总,研究整改措施,按照方案要求全面进入问题整改阶段,加快建立规章制度,设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规范土地出让行为。

(郭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