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欠债 要还30多年?

30.11.2015  12:41

  陕西咸阳市武功县长宁镇63岁的陈师傅被一笔欠债困扰。镇政府门口的主街道是他2003年修的,直至现在,他自己垫付的工程款还没有拿到手。该镇政府目前还欠陈师傅款7.2万元,但由于“镇上没钱”,每年只能还2000元。也就是说,这笔钱要还30多年,到钱还清时,陈师傅已经100岁了。(11月28日《华商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镇政府久拖工程款不还,既有违诚信,也败坏了基层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干群关系。

  据报道,这笔钱法院已经判决镇政府偿还给陈师傅,镇政府“分期付款”的还款方式则破坏了法律的威严。

  试问连基层政府都有法不依,又怎么打造基层法治政府的形象?

  陈师傅的这笔欠款长时间无法得到偿还,镇政府给出的理由是“没钱”。

  但是,武功县官网晒出的2015年长宁镇部门预算情况显示,在收入方面,2015年该镇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共计5561万元。如果真心要还陈师傅7.2万元的欠账,相信钱“挤一挤”总是有的。究其根源,关键是公务人员错误观念和特权思维所致。

  为杜绝基层政府还债搞“分期付款”,有必要把地方政府的借债、久债、还债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的年终考核和任免考核,以确保领导干部离任不留烂账,新官上任能认旧账。

  对欠账不还、损害群众利益的领导干部,要予以严厉惩处。无论如何,依法行政,诚信守法,按时付款,即日结账,是各级政府都必须坚守的基本底线。吕也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