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的誓言 庄严的承诺
——记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本报记者 王 静
1月12日下午,省会太行国宾馆柏坡厅内国徽高悬、国旗鲜艳。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选举产生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任命的省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向宪法宣誓。
主持人宋恩华话音刚落,刚刚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赵克志迈着坚定的步伐登上宣誓台。面向庄严的国旗,赵克志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高声诵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读完誓词,赵克志郑重报上自己的姓名,然后转身向会场人员鞠躬,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随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崇勇带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王立山、郭竞坤和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增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文海、省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恩婵、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张存信等6位同志,进行了集体宣誓。
这是弘扬宪法精神的宣言,这是履行宪法使命的承诺,这是法治河北建设进程中值得铭记的一刻。
宣誓仪式结束后,宣誓人和见证者心情久久难以平静。
走下宣誓台的王立山说:“这次宣誓仪式庄严而神圣,我感觉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洗礼和教育。誓词,就是我履职尽责的承诺。”王立山告诉记者,一定要按照誓词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决忠于宪法,坚决维护宪法,坚决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做到夙兴夜寐、激情工作,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更大力量。
“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对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意义重大。”省人大代表、廊坊市市长冯韶慧告诉记者,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和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自觉依法行政,而且要经常向周围的人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
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增利介绍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我省制定了具体办法,明确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地方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法院、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或就职时,都要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十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政府组成人员;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各市和省直管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参加仪式。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