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里的4万多元被盗刷消费

12.03.2016  12:56

  安女士提供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

  安女士银行卡里的4万多元只剩下2000多元了,赵先生到某银行ATM机取款退卡时,银行卡被掉包成废卡,卡内金额被转账7500元和取现400元……近年来,银行卡盗刷案件时有发生,作案手段不断翻新,给消费者的财产带来损失。就此,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提醒大家:一方面,消费者要切实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遇有异常情况,及时致电银行客服或者报警,以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另一方面,银行要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同时加大安全用卡宣传教育力度,让客户提高防范意识。

  案例启示

  卡里的4万多元只剩下2000多了

  “银行卡还在手里,卡里的4万多块钱却没了,这可是我辛苦一年攒的打工钱。”昨日,张家口的安女士焦急地对记者说。

  据安女士介绍,去年2月份,她用母亲的身份证在某银行办了一张借记卡,这张卡也被用于安女士单位发放工资。“我母亲今年50多岁,已经退休,平时这张银行卡就由母亲保管,因为我工作很忙,经常去外地,把这张卡交给母亲也是做子女的一份孝心,想让母亲经济上更宽裕些,同时也可以替我攒着点儿钱。”安女士说。

  在办理这张银行卡时,安女士只开通了与母亲手机号绑定的短信通业务,即银行卡金额一旦发生变动,就会及时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安女士的母亲。此外,再没有开通任何与手机终端和电脑终端关联的手机银行、网银等。由于这张卡也是工资卡,为了安全,安女士专门叮嘱母亲不要用这张卡进行网购,并专门在工商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让母亲用于网购。但是,还是出事了。

  “单位在每个月的5、6号会把工资打到该银行卡上,然后母亲的手机会收到短信提醒,但是,这个月母亲迟迟没有收到工资到账的信息,就打电话问我。我问了单位的财务人员,他们说工资已经按期打到卡上了。3月10日,我母亲就去银行查,结果发现,2月份卡上还有的43000多块钱只剩下2000多了,当时她就慌了,为防止再出意外,我母亲赶紧把这2000多块钱取了出来。”安女士说。

  银行方称没有责任 客户无奈报警

  随后,安女士的母亲让银行的工作人员打了一份银行卡交易明细详单,结果显示,有人通过网购消费的方式,通过第三方支付把41000多块钱刷走了,共有20多笔。第一笔消费的时间是2月28日,最后一次是3月10日当天的500元。在安女士提供的详单中,记者发现,单笔金额最少的为100元,最大的为4980元,仅3月3日一天,就消费了5笔,每一笔的消费金额都是1499元。更为奇怪的是,从2月28日第一笔消费开始,原本好好的短信通却突然失灵了,如果当时安女士的母亲及时收到消费提示,采取措施,也许就不会有接下来的20多笔消费,损失也不会这么大。

  “我没动,银行卡里的钱怎么没了?”面对安女士母亲的质问,银行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安女士的母亲点击了手机短信上的非法链接,导致手机中了病毒,银行卡信息泄露;没有收到消费短信提醒是有人用专门的设备对手机进行了屏蔽,总之,钱没了和银行没有关系。安女士的母亲表示,她没有点击过任何链接网址,无奈之下报了警。

  安女士表示对银行的解释不能认同,“种种证据表明,我们没有任何过错。银行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安女士说,不排除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此事。

  目前,警方已经立案,并会同银行部门展开详细调查,银行方面也已经把情况通报给了上级部门。据悉,通过对20多笔网购消费进行调查,盗刷嫌疑人网购所留的收货人姓名、地址频繁变换,并不固定。因涉及案情,警方未透露收货地址具体涉及哪个城市等信息。

  新闻延伸

  银行卡被盗刷 责任谁来担

  案例一:

  基本情况:张某的信用卡于2014年5月7日当天被三次盗刷,金额分别为2000元、4999元和950元,均为网银支付。其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由于网络犯罪的特殊性,暂未破案。张某因对被盗刷的损失承担存在异议,故未及时归还透支款项,导致发生滞纳金和逾期信用记录。

  处理过程:经调查,张某在网络交易中点击并接受了钓鱼网站的链接,输入了个人账号、密码等相关信息,发送的动态验证码亦被窃取,从而导致信用卡被盗刷,主要责任在于持卡人,银行无明显的直接责任。该银行工作人员多次与张某联系,向其介绍了网银支付流程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并就其关注的信用记录等问题作了详细解答。经过沟通,张某归还了信用卡欠款。

  案例二:

  基本情况:王某的公务卡于2014年11月10日当天被两次盗刷,涉及金额4000元,手续费48元。他立即电话挂失,并得知两笔款项分别在B市和C市发生。后王某到银行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进行存款操作,证明卡未离身,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处理过程:王某认为银行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ATM系统存在缺陷不能识别假卡,应当承担责任;银行则认为,王某没有充足证据排除交易非其本人授意他人所为,且王某未尽到对密码的妥善保管义务,发卡银行无过错。后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作出判决,由银行向王某赔付实际损失额的80%。

  案例三:

  基本情况:赵某到某银行ATM机取款,准备退卡时,一陌生男子提醒其“钱掉了”,赵某回头发现地上有一张10元现金,当其准备再次取卡时,后排另一名男子提醒卡已经退出并催促其取卡,赵某直接拿卡离开。随后,赵某收到银行短信,提示其卡内金额被转账7500元和取现400元。此时,赵某发现自己尾号为3794的银行卡已经被掉包成尾号为5744的废卡,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处理过程:犯罪分子被抓获后,经法院审理,几名被告人分别通过望风、丢钱、趁其不备插废卡掉包、提醒被害人已退卡的方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被害人赵某7900元,并以同样方式在多地窃取被害人存款22900元,构成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消费提示

  防盗刷注意五点

  (一)妥善保管银行卡和密码。万不可出租、出借银行卡,不要将银行卡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发现银行卡丢失或密码泄露后,及时办理挂失手续。

  (二)用卡时注意环境的安全性。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时要注意ATM机或POS机周围有无可疑设备;排队办理银行卡业务时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密码被窥视;进行网上支付操作时注意网址是否正确,网页是否存在异常链接等。

  (三)妥善保管绑定银行卡的手机。手机与银行业务的联合使得手机不再是简单的通讯工具,而是具有了更强的财产属性和隐私性,持卡人务必妥善保管手机。

  (四)尽量设定账户变动短信提示。短信提示能够让持卡人及时发现账户异常变动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有的持卡人因未设定短信提示,导致时隔数日后才发现账户金额异常减少,增加了证明伪卡盗刷的难度。

  (五)尽量不在公共WIFI下进行网上支付。在公共WIFI下进行网上支付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导致银行卡信息和密码泄露。

  盗刷发生后该怎么办

  (一)通知银行并办理挂失。持卡人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告知账户异常变动情况,办理挂失,并按客服人员的指引操作。持卡人还应向银行询问盗刷的方式、时间、地点、交易另一方账户信息,以及离自己最近的ATM机位置。持卡人在必要时可记下客服人员的号码,以便将来在诉讼中核实情况。

  (二)报警处理。持卡人应及时报警,告知盗刷金额、方式、时间、地点,以及交易另一方账户信息,并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到银行打印账户明细,携银行卡、身份证等办理报案手续。

  (三)ATM机操作。持卡人应迅速到附近的ATM机操作银行卡,由于此前已办理挂失,ATM机将进行吞卡处理,持卡人应保留好凭条。目的在于证明卡主和银行卡均不在盗刷现场,银行卡系被他人伪造并盗刷。做了被吞卡处理后,持卡人应到银行办理取卡手续,并携带银行卡办理报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