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及岗前培训工作

01.08.2014  22:06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简称倍增计划)。在河北省高院指导下,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委托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请桥西区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6月26日第十五届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任命于浩等55名同志为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人民陪审员。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于2014年7月28日至7月31日,举办了为期四天的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班。参加培训班开班仪式的有河北省高院教培处段仁补同志、石铁法院副院长魏焕军同志、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师勇同志。培训班开班仪式由政治处主任刘子卫同志主持,副院长魏焕军同志进行了开班动员讲话,介绍了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的基本情况及陪审制度的意义、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的形象和对人民陪审员提出的要求及希望。

      在培训期间邀请经贸大学法学院王岩云、冯志强、张亚军教授分别对民诉法、保险合同实务、刑诉法等进行了讲解。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资深法官李富堂、康占伟、赵毅分别就司法礼仪、职业道德、审判纪律、民事审判实务、调解技能等进行了授课。会议期间石铁法院民事庭、立案庭法官还与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培训结束后副院长魏焕军、政治处主任刘子卫为各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培训合格证书。

      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班的圆满结束标志着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民陪审员拥有了上岗陪审资格,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开启了陪审工作的新篇章,结束了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没有人民陪审员的历史,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决心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大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裁判员、调解员、联络员、辅导员、监督员“五员”作用,突出陪审优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河北的经济建设搞好服务,为铁路的安全运输搞好服务,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和谐河北建河北经济强省,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