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创建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并启动

04.06.2015  00:19

   近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结合“三严三实”活动要求,按照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一乡(镇)一法庭”工作部署,立足该院跨行政区划审理铁路专属案件和指定案件的工作实际,创建了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并正式启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越飞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副局长王晓东,北京铁路局副局长、石家庄铁路办事处主任薛华刚,河北省保险协会会长王芳出席。

   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以“一乡(镇)一法庭”工作模式应契合当地基层社会司法需求为指导,以法官联系人定点对接和法院领导分片负责为基本原则,将铁路法院辖区内各铁路站段、企业,省级保险分公司、运输企业等99个单位分为24个组,由每名法官负责一个组。各服务单位自荐一名法务联络员与法官联系人进行对接。法官联系人深入企业,依法排查纠纷隐患,宣讲法制,提供法律咨询,进行专业指导等。法务联络员在法官联系人的指导下,履行民调联络员、民情报告员、执行联络员、司法监督员、法治宣传员、便民联络员及信访联络员等职责。通过法官联系人和司法联络员的对接,实现企业司法需求与法院司法服务的对接,通过非诉讼手段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企业管理。同时,充分发挥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协会、铁路单位、运输集团公司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实现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常态化,实现行业调解与诉讼审判的合理衔接,实现各类纠纷的多元化解决。

   王越飞副院长强调,在当前形式下,人民法院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纠纷,近期最高法院召开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工作会议,如何落实这些工作的要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同时,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对法院加强基层的治理、把法院职能引申到社会服务当中提出来了更高的要求。根据这两项要求,法院如何改革,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成为近期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在此背景下,铁路法院探索建立了法官联系人制度,是落实中央各项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探索新时期法院改革的重要措施。

   王越飞副院长强调,铁路法院建立法官联系人制度和提出法务联络员的名称是法院系统改革的首次尝试,非常符合法院工作的现实和当前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需求,对于落实当前提出的“三严三实”工作要求具有重要意义。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是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司法职业化和社会化适度融合理念的重大举措,是按照省院党组关于“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和法官进社区工作要求,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出来的一条光明大路。同时,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的创设,有利于法院职能作用的发挥,有利于推进专业化审判,有利于推动改革尝试和创新。相信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的运行会越来越好,效果会越来越好。

   启动仪式结束后,该院组织法官联系人与法务连联络员进行了对接,并对99名法务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颁发证书。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