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6项标准要求的钢铁企业一律不能参评省名牌产品
从省质监局获悉,我省将对不符合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等6项标准要求和三年内存在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钢铁企业,一律不能参评省政府质量奖、省名牌产品或省质量效益型企业。
省质监局将通过名优品牌培育创建,引导钢铁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化解过剩产能。该局注重名优品牌对钢铁产业发展的导向引领,在省名牌产品申报评价工作中,省质监局对钢板、钢带、镀层板(带)、涂层板(带)、铁道用钢材等钢铁产品的申报企业严格把关,推动企业生产高端优质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去年,该局对7项不符合条件的钢铁类省名牌产品申请不予通过。
该局组织起草了钢铁技术和质量两项标准。其中,质量标准中,钢铁合格率、等级品率等综合质量指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1%和5%,钢铁产品断后伸长率、最大重量负偏差等主要特性指标均比国家标准高出1.5%到11.5%,同时新增管理体系认证等指标要求。技术标准中,公称直径不圆度、厚度允许偏差等工艺技术指标,分别比国家标准高出5%到20%,电力、焦炭、油、气等9个方面的计量器具配备率,比国家标准高出20%到50%,此外,新增了钢铁企业实验室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指标要求。
全省质监系统还对钢铁企业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问题钢铁企业定期组织“回头查”。严格生产条件检查,对全省57家获证钢铁企业获证所必备的生产条件、检测设备、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以及主体责任履行程度进行实地检查。
加大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钢铁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由年初计划的60个批次,增加到130个批次。目前监督抽查计划已修改完毕,10月底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今年第一季度,组织全省质监执法力量对钢铁企业质量违法线索严格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钢铁企业48家,对2家企业存在的质量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蔡静)
《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