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 认真组织 确保宣讲收到实效

08.06.2015  19:54
——新《安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动员会召开 6月8日,省安监局召开新《安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动员会,局领导及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总队长解西斌主持。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宝玲作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宣读了《关于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督导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了督导工作的时间、分组、内容及有关要求。解西斌回顾了宣讲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并就宣讲活动的督导时段安排、宣讲形式内容、督导组人员安排、各市的启动仪式及督导中的具体工作、宣传报道工作、宣讲督导总结等下一步工作做了提示。 刘宝玲指出,新《安法》宣贯暨安全生产教育宣讲活动是应省政府要求、省安委办决定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继去年全省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警示教育活动之后继续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特别是近几个月来,各专业处室、各专业主管厅局都紧密配合,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今天的动员会就是东风,会后,宣讲工作将在全省各地开展。 刘宝玲要求,一是关于场次安排,通过广泛调研,确定有260余场。场次与参训人数比去年少,一方面由于一些企业停工停产,另一方面则因一些应纳入的企业未纳入。所以关于宣讲场次、时间的安排,原则上以下发通知为准,但同时要实事求是,尽可能扩大覆盖面,尽力做到应培尽培。这就要求各督导组与各市,特别是各县加强沟通,县里包括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全部参加警示教育培训。二是宣讲活动原则上于6月10日在各地正式启动,所有行业同时启动。交通、住建部门要选定一个主场举行启动仪式,并由主管副厅长讲话。各县的宣讲活动主管副县长要参加并讲话,还要对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三个层面的警示教育活动提要求。三是动员会后各督导组要立即与各地取得联系,确定启动仪式的准备工作情况,确保每个县至少准备一场警示教育活动,所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部参加。督导组要与各地做好对接,逐行业、逐县、逐场次认真安排。各组要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与市县、各宣讲教师沟通,形成每组的督导方案,保证不打乱仗。四是要认真细致,细节决定成败。各组组长要认真负责,事必躬亲。要做好现场安全问题,张贴好安全提示、逃生路线图,做好隐患排查及应急预案工作,确保安全第一;要注意现场秩序,宣布会场纪律,加强对参加人员的现场管理;要确保“准人”(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准员”(即应培尽培)、“准时”地开展宣讲活动;要与宣讲教师搞好配合,注意总结、改进,提高培训效果。五是各督导组在第一层面宣讲活动结束后,采取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对另外三个层面要持续督导。六是专业宣讲的各个处室所有同志要集中力量,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负责,亲自组织,亲自调度,亲自参加。在首场专业宣讲活动上,各处处长要参加并讲话。七是煤矿行业的宣讲活动方案要抓紧时间制定,要更突出行业特点,覆盖面更宽,由省级层面直接组织的宣讲活动要扩大面,增加内容。八是宣讲活动的各场次都要把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首要内容,要常讲常新。 刘宝玲强调,一是所有参训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确保所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部参加。二是各督导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宣讲活动收到实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要把这一指示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变成具体活动,不断丰富其内容。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安,各级安监部门要依法对企业加强监管,首先要增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笼统地说就是要增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具体上要先解决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积极性问题,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因此在宣讲活动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全程、认真听课。三是要把进一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作为首要任务,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河北安全生产》记者  杨丽   摄影  葛正英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