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底、有成效”全覆盖须稳步推进

26.02.2016  09:05

在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以下简称《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中,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刘家义同志在讲话中提出,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办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强审计资源统筹整合,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提高审计能力和效率,确保审计监督实效,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底、有成效”的全覆盖。

实行审计全覆盖,既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审计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的必然要求。《框架意见》规定,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通过在一定周期内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尽审必严、严肃问责。对此,须稳步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

稳步实现“有重点”的审计全覆盖 。突出重点,始终是审计工作抓紧抓实的一项工作。适应发展的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比如,对公共资金的审计重点,要突出公共资金的筹集、管理、分配、使用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坚持以公共资金运行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为主线,对涉及的重点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监督,加大对资金管理分配使用关键环节的审计力度。对国有资产的审计重点,要突出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国有资产重大投资决策及投资绩效情况等检查,根据国有资产的规模、管理状况等因素,确定审计重点。对国有资源的审计重点,要突出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及相关的资金征收、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对重点国有资源进行专项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重点,要突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的审计,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等。

稳步实现“有步骤”的审计全覆盖 。审计工作注重规范,严格程序。工作中要坚持有始有终,有条不紊。要科学制定审计计划,避免留下审计盲区。要加强和优化审计项目管理,在摸清审计对象底数的基础上,梳理、归类审计对象。要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的统筹安排,确保将所有审计对象纳入审计范围,掌握审计重点和审计次数。要整合审计资源,充分调动审计力量,在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和中长期审计计划时,突出年度审计重点的同时,确保在一定时期内分步骤实施,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现全覆盖。

稳步实现“有深度”的审计全覆盖 。审深审透是对审计项目的最根本要求,这是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工作中要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严格遵守审计业务规范要求。审计人员当坚守审计职业道德和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坚决查深、查透、查实,盯紧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等重点环节,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坚持查清事实与落实责任相结合,坚持对每个项目审深审透,不能只求数量,不讲质量。要树立大局意识、增强风险意识、增强创新意识,更好地适应审计新常态。

稳步实现“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 。要反映问题准,查处问题透,原因分析透,措施建议实,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不是单纯地揭示一些表面性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归纳、挖掘提炼,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抓住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堵塞漏洞,落实责任。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增强审计监督威慑力,以高质量、有成效地全覆盖为深化改革服务。坚持从微观入手,从宏观着眼,密切关注宏观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防范苗头性问题演变成趋势性问题,促进完善制度、机制和体制。要综合利用审计成果,从宏观、全局的角度进行研究分析,提升审计成果利用水平。紧紧围绕“创新、统筹、绿色、开放、安全”五大发展,稳步推动“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底、有成效”审计监督全覆盖。(宫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