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勤: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试点任务

14.06.2017  00:11

  6月9日,省长许勤主持召开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深入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切实把水资源保护好、利用好,推动我省实现更有质量更有效益可持续发展。   

  在认真听取省财政厅、水利厅、住建厅、地税局等部门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后,许勤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指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资源税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河北的两项重要试点任务,承担好试点任务,既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也是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保障水生态安全的有力抓手。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进一步把各项试点工作引向深入。一要抓紧梳理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我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从2014年开始,今年6月份完成第三方评估,7月国家验收;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从去年开始,今年6月中下旬将进行督导检查。要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尽快形成一个高质量的报告,提炼一套完备的推广模式,打造一批典型的示范亮点,切实把国家投资绩效反映出来,把试点的成效反映出来。二要打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持久战。三年试点期后,地下水压采工作将进入常态化治理阶段。要抓紧做好试点收官工作,提前谋划启动今后5年的压采工作,制定相关方案和计划,层层压实责任。突出抓好雄安新区水资源保障,力争率先完成治理任务。下大力抓好城市水源切换,推进江水直供,强力关停自备井,用好用足引江水。三要深化水资源税及相关配套改革。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环保等手段,调整完善试点政策,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平台,强化税收导向作用,促进水资源高效节约利用。抓紧落实水价调整补偿机制,严格执行阶梯水价、超额累进加价和差别水价制度,落实好引江水超额消纳阶梯优惠水价,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引导我省形成节水型产业、节水型社会发展模式。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桐利,省政府秘书长朱浩文参加会议。(别志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