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上洒水车 男子法盲被判喊冤
18.08.2014 12:47
本文来源: 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
有许多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群众,常觉得醉驾开摩托好像不算个啥事。再说我喝酒了,我就规规矩矩的走,假如别人撞了我,那也是别人的事,我自己总不会就犯罪了吧?其实这点不用怀疑,醉驾开摩托本身就是犯罪。近日,江苏溧阳上兴毛家村的姚某因为醉酒开摩托被判了刑,而庭后接受采访时,姚某觉得就一个字“冤“,到底冤不冤,我们往下看。
在当天的庭审宣判中,姚某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醉驾是刑事犯罪,量刑的基础就是拘役,而不是作为行政处罚的行政拘留,姚某于此喊冤,属于对法律的无知。而另外还有让姚某觉得冤的地方。
据了解,事发当天,姚某喝了四、五两白酒,休息了一会之后,便骑着摩托车上了路。在经过上沛集镇的时候,同方向前方行驶的一辆洒水车在路中间调头,姚某避让不及撞上了上去。
在医院,民警对姚某进行了抽血,经过常州有关机构鉴定,姚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2.3毫克每100毫升,构成了醉驾,随后姚某被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而经过警方认定姚某和对方车辆负同等责任。面对受伤又涉罪的后果,姚某觉得有点冤枉。
本文来源: 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
18.08.2014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