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顶包、骗保险!看看他们怎么受罚!

28.08.2015  09:33

图为庭审现场,被告人王某、刘某出庭接受调查。(王杰摄)

河北广播网8月27日消息(记者 王杰)石家庄新乐的王某酒后驾车发生了事故,考虑到酒后驾驶保险公司有免责权,王某自作聪明叫来朋友顶包,结果东窗事发,公安机关对该事故介入调查,发现两人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8月27日,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对这一起保险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详细报道】

2014年8月6号,王某和朋友聚会,喝酒到9点40左右,开车送朋友到新乐荣和世纪大酒店,随后,他开车在斜对面的小超市买水,在返回途中斜插逆行准备进酒店时,与一辆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红色重型卡车相撞,所幸王某只是撞坏了车辆,人没有受伤,惊慌之下,王某担心自己酒后驾车无法获得保险赔偿,便赶紧打电话给自己的朋友,请他们过来商量对策,“ 发生了事故后我就打电话让他们观看一下, 后来我说,我喝酒了,你得帮我替我一下,再一个就是一会儿保险公司过来,过来之后就说是你开的,明确说了。

刘某接到王某求助后,便驾车赶往现场,出于义气,刘某不假思索的答应了,“ 出于哥们义气吧,别人说出来了抹不开面子,就说车是我开的替他一下呗。

随后,交警大队和保险公司的人员就赶到了现场。王某和刘某按照事先商量好的做了事故的经过陈述。出于职业敏感,到达事故现场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发现这场事故有蹊跷,“因为事故发生的时间是6号的22时,而报警的时间却是在凌晨的1时,当时也未携带驾驶证。通过观察,我感觉刘当时没有喝酒,但是坐在旁边的王肯定是喝酒了。

在保险公司理赔的过程中,王某曾多次催要18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不过,经仔细分析,保险公司认为王某和刘某所说的有多处疑点,于是决定向警方报案。 经审讯王某、刘某承认了共同骗保的事实。最终,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审理后,王某、刘某当庭认罪,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案件将择期宣判。

接下来,如果认定为有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由于二人是共同犯罪,王某、刘某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一庭审判员刘飞虎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用法律手段进行解决,发生事故以后,不要抱有任何侥幸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