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法院:酒后打砸KTV 三男子寻衅滋事被判一年半

30.03.2016  09:37

朋友之间聚会喝点酒,本来是助兴和享受,但是如果过了量,后果就不堪设想了。近日,桥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酒后寻衅滋事的案件。

2015年4月4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王某酒后伙同被告人洪某等一行七人,手持棒球棒、木棍、斧头等凶器,来到位于桥西区某KTV,进入歌厅后,三人及其同伙对歌厅内人员李某等三人进行殴打。歌厅安装的监控视频记录了这一过程。

监控显示,洪某手持棒球棒殴打李某,在李某被打倒地后仍用棒球棒猛击李某。三名被告人及其同伙还将歌厅内房门、吊灯、点歌设备等物品损坏,之后离开现场,整个过程持续了十几分钟。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王某、洪某逃匿后,被警方网上追逃。六个月后,三名被告人才陆续投案自首。案发后自首本可以从轻处罚,不过对于三人的投案自首行为法院并没有认可。

经鉴定,受害人李某受伤情况为轻伤,被损毁的歌厅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一万四千余元。

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伙同他人事先准备犯罪工具,无故殴打他人,且任意毁坏财物,情节恶劣,三名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四个月至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