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多措并举 打通审计整改的最后一公里

10.10.2015  10:10

 

审计,犹如“把脉”高手,查处病症所在,并对症下药开出“药方”。“药方”就是“整改清单”。多年来,审计查处的问题,相关单位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如“顽疾”般无法根治。究其原因,有的是药方不对,没有针对性,有的是决心不坚,应付了事。

为 强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打通审计整改的最后一公里,湖南省郴州市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地方人大推动、审计机关督促、部门单位配 合”的良好格局,审计整改工作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合力,在推进制度完善,规范财政管理,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委政府建机制 定规矩

郴 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每年都专题研究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并把审计整改作为规范经济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报告每份必看,对重 大问题每份必批,对批示件市政府督查室每份必督查督办。

近 年来,郴州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审计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郴州市组织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 和审计机关案件查处协作配合的意见》等文件,逐步建立起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审计整改督查督办及检查验收制、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1+3”整改和审计结果 运用模式等。通过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审计整改的目的、责任和作用,为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定规矩、画圈圈。

在 《郴州市组织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暂行办法》中,该市创新地采取“1+3”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模式。“1”,就是印发一个党内通报,对上一年度市管领 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总体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经济责任履行较好的审计对象进行点名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审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点名批评。“3”就是在印发 党内通报的基础上,对问题突出的审计对象进行一次警示谈话、向审计对象本人发放一张《审计警示卡》、向审计对象所在单位发放一份《整改督办函》。同时,办 法还对私设“小金库”,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14种情形划定“高压线”,凡有违反的,一律免职。

地方人大强监督 重实效

郴 州市人大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深化对政府实施实质性监督的新举措,出台《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对审计整改报告程序、报告内 容、报告时间、审议方式等作出规定,对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再次整改不力的,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规定的监督方式进行监督,追究责任;或责成有关机关、建议 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从 2012年起,每年的审计整改工作报告由市长或其委托的副市长、财政局长向市人大常委会议报告,并接受审议。同时,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 逐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查处机关要报告审计移送案件处理情况,所有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告,推进 了监督的常态化、规范化、公开化。

2014 年,郴州市人大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5个问题进行了持续跟踪,常务副市长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3次向市人大报告整改情况,促进了问题的整改落实。在督促市交 通运输局下属单位市高等级公路公司整改多付工程款和审核费问题时,市人大先后3次听取整改报告,历时一年,督促追回多付资金372.19万元。

审计机关勤指导 促落实

审 计机关把审计整改作为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提升审计监督成效的重点工作,通过全市性审计工作会议、审计交换意见会、审计整改座谈会等形式和渠道,宣传审计整 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各部门单位对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在任务重、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 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审计执行科,通过力量整合、加强指导、强化跟踪、领导批示等形式,推动和督促整改工作落实。

为 便于管理和调度,审计执行科根据年初工作计划为每个审计项目设立编码,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和问题清单,重点关注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审计移送处理事项、领导批 示事项整改情况。平时,注重加强日常指导,对每一个单位或每一个问题,采取电话咨询、上门服务、督办函等形式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整改, 帮助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指明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要求提供相关会议记录和方案措施;对 无法整改到位的,要求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单位和问题的整改情况,于每年5月和10月前向市领导干 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市 审计局在做好日常审计整改跟踪督促工作的同时,坚持揭问题、促整改、提建议并重,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近年来,市审计局提出的规范预算管理、清收欠缴土 地出让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担保公司管理体制、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完善专项资金监管等审计建议得到市政府重视,促成了《郴州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郴州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郴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暂行办法》等20余项地方性规章制度办法的出台, 市担保公司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监督模式改革取得较好成效,在融资平台公司等重点单位设置了审计专员,前移审计监督关口。

部门联动聚合力 严查处

党 委政府、人大、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成果运用。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例会,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被审计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分级评价 的重要依据。市人大常委会把审计结果作为任免干部的参考依据。市纪委把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述廉的重要内容。2012年以来,审计移送处理36起,其中移 送纪检监察、公安、检察22起,移送主管部门14起。

2012 年,在农机补贴资金审计中,审计根据发现的问题线索与4个市县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联动,查处了违规收取农机补贴服务费、套取农机补贴的问题,3名工作人员 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追回农机补贴资金140万元。2013年,市水利 局收到审计移送事项后对2个下属单位的9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记过处分2人,警告处分3人、批评教育3人、诫勉谈话并调离财务岗位1人。2014 年,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对审计移送的多个中介机构多名监理人员高估冒算虚假签证行为作出了列入黑名单的行政处罚。2015年,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对其二级 机构人员使用公家油卡为私家车加油行为进行查处,给予4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2名工作人员通报批评;市卫生局给予其所属医院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发放 补贴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清退。

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和配合下,郴州审计整改到位率每年均达90%以上,各单位普遍意识到审计整改不是走形式、走过场,要真真正正出实招、见实效。(雷飞飞、欧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