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开设赌场牟利数十万元 最高可判刑十年
昨天,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郭美美、赵晓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提起公诉。检方指控,郭美美、赵晓来多次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
涉赌被逮捕牟利数十万
2014年7月,北京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后,查获一个在世界杯期间组织赌球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名。这个犯罪团伙在境外赌博网站开户,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下注进行赌球违法犯罪活动,郭美美系参赌人员。7月10日,郭美美因涉嫌赌博被警方控制。
郭美美曾向警方供述,世界杯期间,她在网上下注,买了3天球,赢了几万块。2013年2月,郭美美让助理吕某在朝阳区北京公馆东塔楼租了间房,这套月租1.9万元的一居室成了赌场。
2014年8月13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案。经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于8月20日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对郭美美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对此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警方初步核实,郭美美开设赌局的每场赌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她个人通过“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释法
罪名若成立或被判十年
开设赌场罪中的,“开设赌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赌博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根据此前警方核实的郭美美开设的赌场每场赌资都在百万元以上,其构成上述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情形的规定,郭美美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并处罚金的处罚。
起底郭美美
每月1.9万租房开赌场抽水
从微博炫富到自曝富豪干爹,从涉嫌赌球到开设赌场,从夜场表演到出卖肉体……郭美美,2011年6月的一篇微博让她走进公众视野,并一度成为关注焦点,更使红会陷入舆论漩涡。昨天,郭美美被东城检方提起公诉。京华时报记者梳理4年来关于郭美美的相关报道,还原这个依然带有神秘感的炫富女子走向囹圄的全过程。京华时报记者王晓飞
一炮走红 微博炫富将红会拽入泥沼
2011年6月21日凌晨,微博名为“郭美美baby”、实名认证信息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用户发布了这样一条博文:“小白限行把小MINI开出遛遛~开着有点不习惯”。这一博文引发大量网民围观转载,迅速成为微博关注的热点。有网民全面查阅此微博,发现博主之前曾发布大量“炫富”微博,包括展示名包、豪宅、豪车的图片。一时间,奢华、炫富和慈善、博爱搅在一起,引发网友潮水般的质疑。郭美美一夜间即成为公众人物,而红会也被拽入泥沼漩涡之中,成为众矢之的。
同年6月21日23时,郭美美在微博“澄清”身份,称“所在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简称红十字商会,负责与人身保险或医疗器械等签广告合约。之前也许是名称的缩写造成大家误会”。但这一澄清并没有获得公众的认可。
次日,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接受媒体的采访时表示,郭美美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她根本不是我的女儿,我压根就没有女儿。”当日,中国红十字会也发布声明称,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郭美美引发的风波暂时平息。
自爆猛料 干爹赠豪车母亲炒股暴富
2012年8月,郭美美及其母亲郭登峰现身某电视节目。郭美美在节目中称,中红博爱股东王军是其“干爸”,王军是深圳地产商人,豪车玛莎拉蒂由王军赠送。郭美美同时承认,她曾接受公安机关两天的询问。
郭登峰则表示,她通过炒股等合法经营积累了大量财富。1990年已在深圳有两套房子、几百万现金。在股市只有5只股票时她便已入市,并称当时一天股票涨几十块,她也因此几个月就赚了几百万。
而就在2012年7月4日,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EO翁涛在微博上曝出“真相”,称郭美美是中红博爱前董事王军的女友。王军自称春节后才认识郭美美,送她玛莎拉蒂跑车和名包。而郭美美所称是自家“小牛”的兰博基尼确为王军经常所开。公开资料显示,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全国性的控股投资集团,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关系企业(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借壳”的王鼎公司,正是中红博爱的股东),主要业务是关于红十字会相关公益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
此信息一经披露,再次引发公众的热议,郭美美又成为公众关注焦点。
开设赌场 通过“抽水”牟利数十万元
2013年4月,郭美美在网上晒出500万赌场筹码,并称“赢了钱回来做善事”。2013年5月,郭美美在微博贴出银行消费短信通知及卡内51亿多元的余额,一时间再次舆论哗然。但有网友很快发现,虽然小数点前面的数字让人眼花缭乱,但小数点之后的角分位却蹊跷地出现两个零,明显不符合计数规则。
2014年7月14日,随着北京警方公布了郭美美涉嫌赌博罪被抓的消息,郭美美又一次成为舆论热点。警方查明,郭美美嗜赌成性,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赌博。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门赌场认识了一名外籍职业德州扑克赌徒康某某,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北京同居。2013年2月,郭美美与康某某策划在北京开设赌场,由其生活助理吕某某出面,在朝阳区北京公馆西塔楼以月租1.9万元的价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设赌。随后,郭美美及康某某购置了赌桌、筹码、POS机。
郭美美每次都聘请专业发牌手,找专人负责赌资结算,并打电话或发微信邀请“朋友”上门赌博,她本人抽取3%至5%的返点作为“水钱”。警方初步核实,郭美美开设赌局的每场赌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她个人通过“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承认卖淫
性交易一次收数十万元
在警方调查过程中,除了交代自己涉嫌的赌博犯罪,郭美美还交代,在网络上疯狂炒作自己的同时,她也在用另外一种方式在赚钱——出卖肉体。郭美美称,“红会事件”后,知道郭美美这个名字的人很多。“我真的不缺那些要包养我的,还有很多人想不论花多少钱也要跟我睡一觉的,但我不会去,因为我这个人好面子。”但事实并非如此,据警方调查,通过网上联络、熟人介绍以及主动搭讪等方式,郭美美多次进行性交易,最高的一次多达数十万元。
郭美美供述称,她签约一家演艺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场商演”,每次支付报酬5万元,这是其主要收入来源。但警方经过深入调查发现,郭美美所谓的“商演”其实不足20场,更多的却是借“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郭美美交代,2013年7月,在收取对方5万元人民币定金后,郭美美按约定从北京飞往广东,在某酒店与揭阳一男子见面,又收了30万元港币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该男子又汇给她11万元人民币。
郭美美其人
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阳。经警方调查,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
郭美美自幼随母亲生活,1996年起先后在广东深圳、湖南益阳等地念书,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钱进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进修一年。毕业后成为“北漂”,主要靠承接小角色以及母亲的接济生活,直至2010年认识深圳商人王某。
为炫耀和出名,郭美美在个人微博上把认证从“演员歌手”更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并发布豪车、奢侈品等炫耀奢华生活方式的照片,将与她本人无任何关系的中国红十字会推进了舆论漩涡,进而引发慈善信任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