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制定五年规划推进“粮安工程”
6月15日,国家发改委、粮食局、财政部正式印发《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这是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第一个国家级专项规划。
《规划》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面提升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守住“种粮卖得出、吃粮买得到”粮食流通工作底线,保持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粮食流通现代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针对建设目标,《规划》强调,到2020年全面建成售粮便利、储存安全、物流通畅、供给稳定、应急高效、质量安全、调控有力的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现代粮食流通新格局。
具体到粮安工程的六大建设任务方面,即粮食收储能力大幅增强,可用仓容满足粮食收储需要,彻底消除“危仓老库”带病储粮。八大粮食物流通道功能更加完善,跨省原粮“四散化”比例明显提高,粮食物流效率显著提高。
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更加完善,应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救助受灾群众口粮供应得到基本保障。“放心粮油”的零售网络覆盖80%以上的社区、乡村,建成从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追溯体系。粮情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建成,努力实现“未动先知”“未涨先知”“未抢先知”。粮食产后损失浪费率下降40%以上,形成全社会节粮减损长效机制。
《规划》明确了5个方面13项指标,主要包括2015年底前完成集中新建仓容1000亿斤任务,实现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户数达到1000万户;到2017年完成全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到2020年基本消除“席茓囤”等露天存粮,应急供应网点达到5万家,应急加工企业达到0.6万家,改建成品粮批发市场312家,改建区域性配送中心531个,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数量达到500个,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点达到2500个,国家粮食信息直报点增加到2000个,粮食供需平衡抽样调查城乡居民户达到20万户,年减少粮食产后流通环节损失浪费1300万吨以上。
《规划》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急需优先、梯次推进的要求,粮安工程2015~2020年建设规划将分为应急建设期、整体推进期、全面建成期三个阶段实施。
应急建设期(2015年)重点解决仓储设施不足等紧迫问题,核心是主产区仓容建设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整体推进期(2016~2017年)全面推进粮食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成期(2018~2020年)则要全面完成“粮安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