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食药监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刘剑英)想去哪儿查去哪儿查,想查什么查什么,行政处罚看心情、看关系,这些曾是行政执法中屡见不鲜的现象,也是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今年邯郸市食药监局通过启动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建立执法数据公开平台,公开执法计划,细化自由裁量权等,促进规范执法。
该局建立了标准化管理系统,要求执法处室每月5日前上报月度执法计划,24小时内上传执法数据,除应急事故处置等特殊原因外,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
“现在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都有标准,大大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避免了关系案、人情案。”近日,邯郸市食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安宜昌结束了对主城区3家药房的检查,虽然临近下班时间,他还是匆匆赶回单位,“执法数据必须24小时内上传。”该局药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孟文光坦言,未实行执法标准化管理前,现场检查数据在执法处室和个别执法人员手中,由于执法信息不公开,一些当事人往往想通过各种关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给案件查办带来阻力。“通过上传现场检查第一手证据资料,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公开执法信息,堵住了当事人找关系、走后门的漏洞,有效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
“同一种违法行为,处罚的数额可以差几倍甚至十几倍。”邯郸市食药监局局长杨柳林说,自由裁量权幅度过大往往会导致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标准不一等问题,甚至可能滋生腐败。目前,该局共有35项行政处罚涉及自由裁量,以前罚多少,执法人员可能会看关系甚至看心情,现在他们对每项行政处罚权,都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进行量化、细化,并向社会公布,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细则执法。
以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涉案金额不足1万元的违法行为为例,按照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执法人员可对生产者处以2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现在这一条款被细化为6种情形,分别对应不同的处罚额度,从而大大减少了执法随意性。
不仅如此,在邯郸市食药监局,一张处罚单要经过法规处立案、执法处室调查取证、案审会案件合议、法规处案件核审、主管领导审批、结案由法规处统一归档等多道办案程序,通过行政处罚“立、查、审、罚”四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闭环式”执法体系。同时,坚持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与工作过程质量考核相结合,对重点工作全程督导、跟踪问效、倒逼问责和预警纠偏。对各执法处室上报的月监管数据,局稽查部门还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实施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直查直处。截至目前,该局通过内部评审和不定期抽查,共发现18个一般不符合项,全部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