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组织开展安全培训集中执法行动

07.07.2014  23: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河北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安委〔2013〕16号)文件关于“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作为日常执法必查内容,每年至少开展2次安全培训专项督查”精神,确保全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邯郸市安委办决定,决定自4月1日至6月30日,围绕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红线意识 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第二季度集中执法行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安全培训执法检查作为本次集中执法的重点。执法检查内容为:一是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培训投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企业新员工岗前培训等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的落实情况;三是《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四是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职责、应急救援等应知应会安全常识的掌握情况(现场抽查作业岗位的应知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