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局出台《工作人员“六戒六禁”》
19.07.2017 11:2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高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标准化模块管理的信度和效度,近日,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工作人员“六戒六禁”》,接受社会监督。
一、力戒党性不强,严禁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生活不规范,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执行组织决议。
二、力戒思想松懈,严禁自以为是,不思进取,拈轻怕重讲条件,上推下卸摆困难。
三、力戒监管不力,严禁工作标准低,履职不尽责,“三项制度”不落实,违法不究力度小。
四、力戒纪律涣散,严禁我行我素,自由散漫,迟到早退,值班不在岗,外出不报告,工作日中午饮酒。
五、力戒管理松软,严禁好人主义不敢管,避重就轻无原则,软弱涣散不团结。
六、力戒以权谋私,严禁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吃拿卡要,中饱私囊。
本规定适用于邯郸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为严肃追究违反“六戒六禁”行为,同时出台了《工作人员违反“六戒六禁”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明确,按照依纪依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六戒六禁”并经核实后,以评审控制、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法纪追究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分别给予扣减分值、口头告诫、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免去职务等处理。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运用;需要同时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发现违反“六戒六禁”等管理规定行为不查不纠、包庇袒护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禁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9.07.2017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