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布“清死角、打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五大典型案件

18.03.2016  18:18

邯郸市开展“清死角、打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政府食安办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摸底调查,严格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不法行为,共排查“五小”食品单位28958家,整改提升7395家,取缔关停无证加工销售单位41家,移送公安部门案件2起。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现公布如下:

1. 武安 某某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 武安市贾某某在杜庄农贸市场销售死因不明的生猪肉,1月14日,被武安市食药安保大队抓获,1月28日,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拘。

2. 涉县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无标签桶装水案。 1月2日,涉县局食品安全监管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其成品仓库内存有5桶无标识大桶水。经调查该企业自2015年12月始生产无标识大桶水105桶,销售100桶,库存5桶。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罚。

3. 魏县岗井村李某某无证生产豆制品案。 魏县岗井村李某某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实施行政许可管制的豆制品食品,被责令停业整顿,并给予行政处罚。

4. 涉县索堡食品门市经营过期食品案。 1月5日,涉县局执法人员在对索堡食品门市部检查时,发现该门市销售的雪花果啤4件、银麦啤酒2件、娃哈哈绿茶12瓶、雪碧5瓶均为过期食品。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被没收过期食品,并给予行政处罚。

5.永年县东辛寨村申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永年县东辛寨村申某某在其馒头作坊内,用硫磺熏蒸销售的馒头,2015年12月18日,被当场查获。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被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