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四项措施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23.12.2015  16:16

一是 劳动监察受理查处。实行“无证据投诉受理”机制,对于本地欠薪企业,通过现场调查询问、责令限期改正等方式开展劳动监察;对于离开邯郸市但未结清工人工资的不法企业采用跨地区委托协查方式开展监察。

二是 劳动仲裁裁决调解。对于拖欠事实和拖欠数额难以认定、难以举证的案件,引导农民工通过劳动仲裁依法裁决。

三是 协调建设部门监管。对发生在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开发商和建筑商,联系协调市建设部门通过降低资质、依法逐出本地市场等手段严肃处理。

四是 移送公安机关严查。对恶意欠薪案件,邯郸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部门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13起,督促补发农民工工资1.42亿元,涉及1.65万余人;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欠薪案件21起,解决欠薪及经济赔偿金369.5万元;向公安部门移送欠薪涉嫌犯罪案件29起,经法院判决有罪的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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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