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28.08.2015  10:20

本报讯(记者吴绍冰 镡立勇)日前,邯郸市出台文件,推出加快构建众创空间等九条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措施。

按照规定,年内,每个县(市、区)和驻邯高校、科研院所将至少建设1个众创空间。创业者入驻众创空间,3年内免交房屋租金和宽带互联网使用费。京津等外地众创空间来到邯郸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免费提供经营服务场地。考评为市级优秀众创空间的,市、县(市、区)财政根据入驻的创客人数、孵化的企业数量等服务绩效给予适当补贴,每一个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新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按新增财政贡献的50%给予产业扶持资金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的研发投入。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实现成功创业、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且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可给予二次贷款。扩大“青年创业引领计划”扶持范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创办小微型科技企业的,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外地高校毕业生在邯创业,符合条件的准予落户,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鼓励企业以作价入股方式引进高校、科研单位科技成果,或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其他企业的,可按其评估作价金额的20%-50%比例折算为股权,奖励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科技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经确认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该股权形成现金收入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征。

邯郸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行科技创新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用于企业向经认定的技术和服务提供方开展专利购买、技术检测和委托研发等补助。企业可持与技术和服务提供方签订的合作约定,向市科技管理部门申领科技创新券。双方完成约定事项后,技术和服务提供方持相关凭证到市财政部门兑现。

市政府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科技贷款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