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临漳一酒店拒开发票 已补发并受处罚

28.08.2014  13:03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营)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邯郸市临漳县苍源大酒店拒开发票 谁来管?”的问题。8月27日,河北省地税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该酒店认识到自身的发票违法行为,向消费者补开了河北省地税局通用机打发票。我局于2014年8月12日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对该酒店处以罚款1000元,该酒店对处罚无异议并于2014年8月12日将罚款缴纳入库(税票号:02488291)。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

    8月1日中午,在邯郸临漳县苍源大酒店宴请亲朋好友。因为人比较多,所以订了203、205、211、212四个房间,四桌酒席总计花费3029元。吃完饭结帐时,酒店的服务员不给我们开发票。我们再三要求开发票时,酒店的服务员竟然恼羞成怒的说:“我们酒店从来就不开发票,爱向哪儿告就向哪儿告吧!” 本来到大酒店吃饭是图的心情愉快,谁知不但发票没有开出来反而还惹了一肚子气。各位领导,我想咨询一下!临漳县苍源大酒店这种拒开发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如不合法的话,不知归哪个部门监管?

     河北省 地税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对临漳县苍源大酒店据开发票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8月1日,该酒店因沃税通(开票机)故障未开具发票,只开具了二联单收据,属于应当开具发票未开具发票的行为,您检举拒开发票情况属实。

    通过讲解有关发票规定,该酒店认识到自身的发票违法行为,向消费者补开了河北省地税局通用机打发票。

    根据违法事实及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我局于2014年8月12日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对该酒店处以罚款1000元,该酒店对处罚无异议并于2014年8月12日将罚款缴纳入库(税票号:02488291)。

    感谢您的配合支持,请您对我局今后工作进行监督。投诉电话:3011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