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38名“老赖”被限制担任公司法人

21.01.2016  18:06

      截至2015年底,邢台市有994人(次)企业负责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32家企业被列入典型“经营异常名录”,38名“老赖”被限制担任公司法人。

  2015年12月15日,邢台市平乡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李某,前往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法人变更手续。工作人员在电脑上输入信息后,系统自动弹出“主要人员预警信息”告知信息,显示李某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作人员发现,告知单分别由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作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为,被执行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偿债义务。

  邢台市工商局审批中心李欣告诉当事人李某,他暂时不能担任公司法人,所以无法办理变更业务,并在现场依法向该企业出具了《申请人告知单》。

  邢台市工商局局长张群介绍说,目前邢台市工商局信用监管科已经对全市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升级企业登记功能,企业申请办理失信被执行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登记时,系统能够实现自动拦截、自动弹出警示窗口,提示限制原因,并自动生成《申请人告知单》。

  “老赖”知错改了,如何能够恢复诚信公民的身份?据介绍,“老赖”履行偿债义务后,向相应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并经法院将数据交换至工商局后,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将自动解除,确保既不漏过一个“老赖”,又保障已经履行法定义务的人的合法权益。(邢台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