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职工医保 就医报销更方便

26.12.2017  15:23

“以前,发生意外伤害时,要个人提出申请,再由医院到医保经办部门审批,才能完成报销。现在医院可以直接审批报销了。”近日,邢台市人社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四项经办流程进行优化。

参保职工在统筹区内因意外伤害住院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原因调查认证书”,由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进行结算。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及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持本人社保卡、异地居住证明或异地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可直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享受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参保职工在统筹区内进行医保关系转移时,个人账户资金转出地与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对账结算,再由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划拨到参保职工个人账户。

同时,增加柏乡、新河、广宗、巨鹿、南和、临城、内丘、隆尧等15个县人民医院和邢台市第七医院为市本级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就医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增加民政总医院、医专附属二院、邢台市第五医院为市本级国家36种国家谈判药品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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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