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河北法制建设】邢台桥东区检察院尝试“捕前调节” 化解群众矛盾
04.12.2014 00:11
本文来源: 河北广播网
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把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作为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切入点,“法、理、情”并用,在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中尝试运用捕前调解机制,使冰冷严肃的执法多了一缕温情与关爱。
方某是邢台桥东区辛庄社区的一位居民,今年春节前因为10元手工费和社区门口的裁缝店主产生了争执。几天后裁缝店主找到同一个社区的亲戚去找方某理论。
方某:“带着四五个人去我家,就威胁我,恐吓,俺孩子在家吓得挺害怕。”
丈夫回家后听说了事情的经过,当即火冒三丈,找到裁缝店主亲戚家,两人发生推搡,裁缝店主亲戚被推倒在地,腰部受伤,后来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方某:“受伤了,叫我掏钱,赔三万五他要。我说没那么严重,就不同意。”
裁缝店主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方某的丈夫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侦查完结后向桥东区检察院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方某的丈夫对自己一时冲动造成严重后果深感后悔,向办案检察官表示愿意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希望能够获得受害人的谅解。
办案检察官尹淑芳:“我们认为他这个可以调解,也没有多大的社会危害性,就是因为一时的气愤吧发生伤害案件,我们就是奔着社会和谐。”
尹淑芳不怕麻烦,反反复复在双方间做工作,终于使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经法院审理,方某的丈夫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对调解结果,双方都满意接受。
邢台桥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根英:“为了达到最好的社会效果,执法不是为了单纯的执法,把矛盾的根源解决啦。”(河北电台记者杜岩卿、邢台电台记者秦庆翔)
本文来源: 河北广播网
04.12.2014 00:11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