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通报三类典型污染环境案件
■记者李博 通讯员胡玉生
“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开展一个多月了,全市刑事案件共立案22起,其中污染环境案件11起,涉及污染环境领域犯罪案件11起。公安部门昨日举行的发布会上,通报了三类典型污染环境案件。
电镀黑窝点污染
废液直渗地下,有毒物超标5000倍
宁晋县唐邱乡唐邱村的一个平房大院,大门紧锁,但是常传出机器运转的声音。原来,这是孙某某租用的场地,他购买了电镀设备,雇佣几个人,非法使用危险化学品“铬酸钎”往液压杆上镀铬。镀铬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暗管排到了电镀车间外4米深的砖砌渗井中,直接下渗地下。
警方查处该案件时,检测发现,废水中有毒重金属六价铬超标5000倍,总铬超标近1000倍。据介绍,重金属六价铬很容易被人体吸收,人体接触和吸收均有致癌威胁,还可能造成遗传性基因缺陷。目前,孙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合法的电镀加工厂需要配备污水处理设备,生产成本相对较高。一些人为了高额利润就铤而走险。”市公安局环安支队副支队长刘明亮说,在立案的22起刑事案件中,8起都是电镀黑加工厂。
化工厂非法排污
挖了坑、铺层塑料,就当防渗坑
10月22日,警方对南宫市垂杨镇崔村李某经营的海源化工厂进行突查发现,该工厂将废渣直接储存在厂房门口西侧的大铁罐中,而废水则排入院子南边一个防渗坑里。
防渗坑很隐蔽,坑上盖有铁丝网、草帘子和塑料布,并被覆上了土。当民警掀开塑料布和草帘子时,刺鼻的酸味立刻冲入鼻子,民警两眼直流泪。民警发现,所谓的“防渗”就是坑下铺了一层塑料。
经检测,涉案废渣、废水属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C,具有强腐蚀性。涉案废水坑坑壁没有完备防渗措施,不能起到防渗作用,严重污染环境。
目前,海源化工厂已经被查封,该厂法人及生产厂长已被逮捕。
跨省污染环境
危险废物通过物流“消化”
今年7月17日,两名货车司机到威县公安局报案称,他们将一批货物从福州运至鸡泽县交给收货人苗某,而苗某却拒收,发货人李某让他们自行处理。虽然物流运费已经收了,但是面对这批货物,司机却不敢随便处置,因为货物发出刺鼻的气味,且有黄色液体溢出。
民警立即对此进行检查,结果让人大吃一惊,车上有339个桶,全是化工危险废物。民警找到收货人苗某,苗某说自己也是受害者,他购买的是添加剂,谁知道送来一车废物,就拒收了。
民警赶赴福建将发货人李某抓获,案件也逐渐明朗。原来,处理一吨化工危险废物需要数千甚至上万元,而物流费用也就几百元。李某则专门用这种方式替人“消化”危险废物:先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如手中有树苗、添加剂等,有买家与其联系后,他便找到物流公司,将危险废物充当产品,跨省送至客户所在地,客户发现货物不是自己想要的就拒收,而李某会让物流公司自行处理。
“物流公司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及时报警。”警方称,这个案件中,司机如果随意扔掉危险废物,就涉嫌违法排污了。
目前李某等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