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8天

05.11.2014  16:23

河北广播网11月4日消息(记者杜岩卿、秦庆翔)记者从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邢台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邢台市政府启动一级雾霾天气预警机动车限行措施:

自11月4日0时至12日24时,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时间为每日6时至24时,限行区域为:邢台市区滨江路、邢州大道、百泉大道、襄都路围合区域(含以上四条道路)。实行单日单号通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通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单号限行。尾号为字母机动车号牌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

重型货车、渣土车24小时禁行;中型货车、轻型货车6时一24时禁行。

限行期间,准许以下车辆在限行区域内通行,不受单双号限制:

1、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租用车辆),长途客运车辆,燃气及电动等新能源汽车;

2、邮政专用车,快递专用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

3、环卫专项作业车,园林专项作业车,银行运钞专用车,养护专项作业车、执行紧急勤务的警车、军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

运输鲜活绿色产品的机动车,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地机动车及遇有紧急情况的机动车可办理通行证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