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安全度过“清明”森林防火紧要期

14.04.2015  16:52

 

      “清明”期间,面对气温升高,大风天气多,旅游踏青、上坟扫墓等人员大幅增加,野外用火增多等严峻形势。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全市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安全度过了“清明”森林防火紧要期。
      一是强化领导早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清明”前夕,市委书记张古江、市长孟祥伟就森林防火工作做出专门指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百倍警惕,严格落实责任,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森林防火不出大的问题。“清明”期间,市委书记张古江调研我市森林防火工作,他指出我市森林防火的理念是新的、责任是明的、措施是硬的、效果是好的。同时强调,清明节期间不能高枕无忧,尤其是到五一前,风干物燥,防火的弦一定要绷紧,之前做得好,今年也不能差。副市长邱文双多次深入一线,亲自督查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并于3月25日主持召开全市森林防火调度会,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还印发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五清”除隐患。各县(市)加大“五清”力度,以清理坟头可燃物为重点,规定清理时限,明确清理标准,实行清理、验收、检查连带责任制,全市共清理坟头9000余个,消除了火灾隐患。
      三是强化宣传造氛围。全市开展防火宣传旬活动(4月1日-10日),市县乡村各级层层发动,大张旗鼓地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市县电台、电视台连续播发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专题知识讲座,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防火,增发宣传画和明白纸等12600余张,在重点林区、关键地段增设防火宣传标语、横幅950条,林区重点村每天三广播,引导群众文明祭祀,提高防火意识,营造了良好的防火氛围。
      四是强化打击管火源。市、县两级林业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野外违法用火力度,逐乡、逐村、逐块、逐段进行巡查打击,全市共计出动车辆120余辆次,各类执法人员360余人次,查处野外违法用火4起,罚款8000元,有效遏制了野外违法用火态势,取得了良好成效。
      五是强化应急细准备。各级林业部门全体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检查站、望火楼及巡护人员全部上岗到位,各级专业(半专业)扑火队24小时集中待命,加强演练,检修扑火装备、机具、车辆,备足备齐各种扑火物资和装备,确保遇有火情能够快速反应。
      六是强化督导抓落实。市林业局继续执行局领导包县督查责任制,局长钮庆武亲自带队,节日期间多次深入重点林区进行明查暗访,督导措施落实。各县(市)也派出巡查组深入林区对重点部位、关键地段进行不间断巡罗和检查,确保了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七是创新机制强问责。建立了四项机制。一是从严追责。凡在山区、丘陵地区发生森林火灾,林地过火面积超过1公顷或烧毁树木50株以上、造成重大损失和产生较大影响的,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先免职、再处理,县市主管领导要向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二是末尾排队。每年在山区县市评出1个落后县市,在31个重点防火乡镇中评出3个落后乡镇,全市通报批评。三是重点管理。对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硬、野外用火频发的乡镇,列入全市防火重点管理乡镇,实行动态管理。列入重点管理的乡镇不得评优评先,党委书记、乡镇长和主管乡镇长不得提拔重用。重点乡镇整改达标后给予摘帽,同时再确定另一个动态管理乡镇。四是异地增援。对连续6个小时未能扑灭的火灾,无论当地是否提出申请,市森防指都将从异地调集力量进行增援,一方面尽快扑灭火灾,另一方面给当地造成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