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全面清理政府“红头文件” 废止市级14个文件

18.09.2015  11:25

  从日前召开的邢台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邢台市政府历时4个月,对近年来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14个“红头文件”被废止,84个文件宣布失效,9个文件予以修改后重新公布执行,161个文件予以保留。

  此次清理对象为今年2月28日前制发的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影响不同所有制主体市场准入、限制平等竞争内容和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标准为:与上位法相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且需要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主要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超越法定职权,依据的上位法已废止,主要内容已被新的上位法涵盖或已被新制定的政府文件替代,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予以废止;部分条款与上位法和国家重要的方针政策不一致,但因行政管理需要不能立即废止的,予以修改;调整对象已不存在,阶段性工作已完成,适用期已过的,宣布失效。

  清理后,《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区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邢台市市直公共工程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14个文件被废止;《邢台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邢台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邢台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84个文件宣布失效;《邢台市“一城五星”城乡规划管理办法》、《邢台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9个文件修改后重新公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