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中院召开“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新闻发布会

07.12.2015  20:05

12月3日,邢台中院召开“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新闻发布会,河北日报、河北电台电视台、燕赵都市报、河北法制报等15家省驻邢、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马维东向大家发布并详细解读了近期我院出台的《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提高执行威慑力的实施办法(试行)》指导性意见,介绍了我市开展小标的案件和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集中发布了18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三起涉及小标的、涉民生典型执行案例。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有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因其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名单并受到信用惩戒。但在司法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如实施曝光惩戒的程序问题较笼统,各地做法不一,缺乏统一的操作性;对一些既不乘飞机、高铁,也不经商办企业以及基本不存在高消费行为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失信被执行人如何惩戒存在制度上的缺失,而这一部分被执行人在基层法院又占了大多数。

针对以上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全方位惩戒失信行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邢台中院在总结全市两级法院执行经验基础上,结合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台《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提高执行威慑力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主要从强化风险提示、细化工作流程、拓宽公布渠道、信用惩戒与限制消费相结合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开的操作步骤及名单公布范围、强化了信用惩戒措施等,为全市法院集中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助力破解执行难、有效治理“老赖”现象,提供了可操作依据。2015年,全市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868人(760名自然人、108名法人),74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后从名单库中删除。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晋登昆还向与会记者、媒体介绍了近期我市法院重点执行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推进威慑执行。对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构建打击拒执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打击一个、威慑一片的有力局面。

二是全面加强规范执行。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实现每一个执行案件执行过程的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强力推进我市法院执行规范化建设。升级执行指挥系统,解决执行单兵信号不畅的问题,实现执行现场的同步录音录像,确保执行过程的合法公正。全面推进外勤执法办案系统的应用,解决执行法官外出执法携带空白法律文书的问题。

三是全面推进阳光执行。如何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效率,确保法院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将每个执行案件向当事人公开的内容,包括财产查控了哪个单位、查询到哪些财产,向互联网法院司法公开平台上自动推送,同时开展当事人在法院互联网司法公开平台上申请调阅执行电子卷宗,便于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执行进展和具体情况。全面推进全市法院执行现场的同步录音录像,实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行为的实时监督。

四是全面推进主动执行。一方面加强立、审、执等各部门协作配合,立案服务审判执行,审判考虑便于执行,为案件执行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开展跟踪履行,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减少进入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案件数量;还要加大执行力度,主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及时调查、控制、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提高案件执结率,尽快实现权利人的债权,做到“执行有效落实审判”,努力改变和减少社会上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消极的、负面的评价。

五是认真做好小标的和涉民生案件执行。涉民生执行案件关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中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涉民生执行工作,按照白峰院长的指示要求全市法院在两节前后强力推进小标的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要统筹安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教育引导、司法救助、社会保障等多种手段和方式,确保小标的和涉民生案件优先得到执行。

截止2015年11月30日,全市两级法院已执结5万元以下小标的执行案件2035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051.97万元。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599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221.67万元。累计实施司法救助82案87人,救助金融290.4万元。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