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三个新”保障农民工劳有所得

26.02.2018  15:11


新闻发布会现场。尚志刚 摄

河北共产党员网邢台讯(毕立峰 尚志刚)2月24日上午,邢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邢台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队长刘千祥针对该市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向与会媒体进行了具体介绍。

聚焦症结,构建欠薪预防新机制

针对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该市大力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一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制度,大力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等内容。今年来,新签订劳动合同60万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8%。二是实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全员实行实名制管理,配备劳资专管员,记录进场施工农民工身份、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等信息,由农民工本人确认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目前,全市建筑领域共配备劳资专管员358人,用工管理更加规范。三是开展农民工欠薪专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逐户检查,对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做到一个不漏。检查内容包括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等10种情况。共排查单位744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54个,消除拖欠隐患2个,督促及时支付工资1326.85万元。

强化落实,形成严惩高压新态势

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完善“三金”(工资保证金、工资预储金、欠薪应急周转金)、“三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一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制度落实机制。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不断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联合公安部门,成立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早介入,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查封企业账户,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全市共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8起,刑事拘留5人,移送起诉3人,涉案金额600余万元,惠及农民工500余人。二是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严重拖欠工资失信企业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和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同时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在政府资金支持、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治格局,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2017年,上报省不诚信企业4家,列入市不诚信企业15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起到了很好的震慑警示作用。三是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对因政府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相关人员工作不到位,导致本地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高发、频发,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定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欠薪预警系统、改进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制度,防止群体性欠薪案件的发生。

抓住关键,盯紧工资拖欠新领域

为减少冬季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市委、市政府把“煤改气”工程作为一项战略举措,全市新增农村燃气用户24万户。各施工单位存在不少转包、分包、工人入场不签合同等违法行为,欠薪问题时有发生。我们及时召开“煤改气”建设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题会议,印发《关于保障全市“煤改气”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督促各建设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劳动报酬数额及支付报酬时间和支付方式,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明确提出建设单位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工资,将工程业务不按规定要求发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的建设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对存在恶意欠薪的单位记入黑名单,逐出全市建筑市场。项目管理部门在对各工程进行验收时,同时验收工人工资发放情况,对存在欠薪风险的单位在拨付工程款时,采取分期拨付方法,工人工资结清后拨付余款,督促签订劳动合同2.3万份,发现存在欠薪隐患项目3个,告知项目管理部门分期拨付工程款。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调处力度,让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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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