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法院:让相互评查案卷成为习惯

08.08.2014  17:14
        近日,遵化法院启动了为期11个月的案件相互评查活动,并将逐步实现案件互查常态化。  为提高审判质量管理,提高生效裁判案件的质量,建立经常有效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遵化法院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活动为契机,在每月案件评查室评查的基础上,开展各业务庭互查活动。 

        按照活动通知要求,全院23个业务庭分成11个组进行互查,每月15日-30日,互查庭到案件评查室进行互查,确保了案件互查统一实践、统一地点。评查时,评查人员对评查案件逐一填写评查登记表,然后由评查时统一汇总,并将评查记录封存。该办法消除了部分评查人员“不敢评、不敢罚”的心理顾虑,而且起到了真正的保密作用。 

        在互查案件同时,院党组成员将进行案件抽查,一方面对案件评查登记表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核实,一方面对未评出问题的卷宗或平常工作不够认真、严格的个别评查人员所评查案件重新评查。并将评查情况逐庭逐案反馈,业务庭或案件承办人员对评查意见有不同看法和异议的,由审管办对异议内容重新核对,属评查不准确的及时纠正,异议不成立的维持原评查结果。审管办将案件评查情况进行整理,梳理出案件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案件办理和卷宗整理的规范、合理意见,杜绝类似问题在下一次案件评查中再次发生。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