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促进机关作风彻底转变,努力提升环保新形象,遵化市环保局切实做好“四个坚持”,为遵化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波助澜作用。 一是坚持制度监督,规范自我行为。从制度建设上加强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机关行政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 二是坚持服务创新,赢得企业信任。把环保工作重心由行政审批向事前指导和事后监管延伸,全力为企业服务。 三是坚持文明执法,解决群众诉求。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同时,做到政策透明、执法严明、清正廉明、举止文明。 四是坚持廉洁自律,树立环保形象。对环境监察、行政处罚、排污收费、项目审批等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制订完善廉政制度,树立廉洁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