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去世未留遗嘱 七儿女争150万元房产对簿公堂

01.07.2014  10:52

  李老汉夫妇去世后未留遗嘱,他们的7个子女为了父母留下的一套房产对簿公堂。近日,通州法院判决房产归二儿子所有,并由二儿子给付其他6个子女每人20余万。

  作为原告起诉的是老人的次子、三子、次女和三女。他们诉称,父母生前主要由他们进行赡养和照顾,出钱出力,另外三个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父母生前在通州区有一套房产,去世后未留遗嘱。他们认为,房产应该由他们四个子女平均分配继承,另外三个子女不应继承。但另外三名子女辩称,应由七子女平均继承遗产。

  庭审中,七名子女均认可涉诉房屋现市场价值为150万元,也都同意房屋由次子继承所有。但就房屋折价款问题,四原告和三被告始终意见不一。

  法院认为,四原告称三被告未尽赡养义务,但未提交证据佐证,法院不予采信。法院最终判决房屋由次子继承所有,次子向其他六位继承人各支付房屋折价款20余万元。(记者裴晓兰)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