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发布最新道路通行管理通告 非国标电动车不得上路

21.12.2018  11:30

石家庄市发布最新道路通行管理通告

非国标电动车不得上路

资料图

12月20日,石市交管局发布《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相关负责人对非国家标准电动、燃油车不得上路等做了详细解释。本《通告》自明年1月1日实施,至2021年12月31日止。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较2015年12月公布的《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新《通告》主要呈现6个方面的变化。

中型、重型汽车在限行区域全天限行

新《通告》规定了有关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的限行时间、限行区域和行驶速度。

限行时间由原来的“每日5:00至24:00”修改为“每日24小时”,限行区域由原来的“三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范围”修改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除外。

另外,途经石市的外埠(非冀A号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应当绕行京港澳高速、石黄高速、石太高速、青银高速、绕城高速或三环路以外国省道路。

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时,限速40公里/小时。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限速30公里/小时。

微型、轻型载货汽车每天都设限行时间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对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设置限行时间、限行区域。

早晚高峰限行时间由原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修改为“每日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限行区域由原来“二环路(含二环主路及高架桥)以内所有道路”修改为“二环路(含二环主路、辅路及高架桥)以内所有道路”。

每日7:00至11:00、15:00至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北二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宁安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每日7:00至19:00时,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工作日高峰时段,外埠车二环内禁行

对外埠号牌载客汽车设置限行时间、限行区域。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外埠号牌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抢险车、救护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等车辆除外。

禁止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取消10座限行规定

为倡导群众多乘员出行的理念,消减机动车出行数量,取消了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的限行规定。

取消早晚高峰时段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禁行二环路的规定。

取消“每日8:30至11:00、15:00至17:30,禁止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等道路”的限行规定。

明确公交专用道设置规定

为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的理念,明确公交专用道设置的路段、时间和通行规定。

驾驶城市公交车进出公交停靠站点时,要提前进入右侧车道,按照顺序、单排依次进出,不得在公交停靠站点外停车、上下乘客。

此外,公交专用道通行规定中,在设有公交专用道的路段,驾驶城市公交车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占用其他社会车道。

11条公交专用道在设置时间内,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通勤班车、出租车、校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和10座(含)以上客车均可在公交专用道借道行驶,其它车辆严禁驶入。

公交专用道设置在路口右转导向车道的,社会车辆可借用公交专用道右转通行。

非国标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在新《通告》中,有一部分为广大群众较为关注的车辆,也明确了通行规定。

禁止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在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

非国家标准电动、燃油二、三、四轮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国标”就是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机动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规范》(GB17761—2018)(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

而“拼装车”则是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或者使用了报废机动车的发动机(电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之一组装的机动车。

11条公交专用道

(1)石栾路(裕翔街至石栾大桥),每天7:00-9:00,17:00-19:00。

(2)谈固大街(南二环至北二环),每天7:00-9:00,17:00-19:00。

(3)建华大街(石栾路至槐中路,和平路至体育大街与建华大街交汇处),每天7:00-9:00,17:00-19:00。

(4)中山路(西三环至新元高速桥),每天7:00-9:00,17:00-19:00。

(5)中华大街(和平路至新石南路),每天7:00-9:00,17:00-19:00。

(6)槐安路(西三环至天山大街),每天7:00-9:00,17:00-19:00。

(7)体育大街(子龙大桥至裕翔街),每天7:00-9:00,17:00-19:00。

(8)裕翔街(体育大街至南三环),每天7:00-9:00,17:00-19:00。

(9)和平路(体育大街至东二环),每天7:00-9:00,17:00-19:00。

(10)平安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每天7:00-9:00,17:00-19:00。

(11)裕华路(苑东街至东二环),每天7:00-20:00。

备注:其他时段社会车辆可以驶入公交车道借道行驶。(记者刘涛 实习生王阔)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