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晓艳:建议通过税收杠杆撬动京津冀文化产业

08.03.2016  21:37

河北新闻网讯(天津日报记者刘冬梅、李川、魏彧)“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制造业转移与承接、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率先取得了突破,文化产业发展也迎来了难得的机遇。”全国人大代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孔晓艳建议,通过完善税收支持政策促进三地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从国家层面针对京津冀区域文化产业实施差别财税政策,进行税制改革试点,从而形成政策高地,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孔晓艳代表建议,加大流转税优惠、增加扣除环节和项目。对种子期、起步阶段文化产业项目和企业给予更多实惠;对中小文化企业,在增值税及营业税方面,增加一些扣除环节及项目;对科技含量高的文化产业实施免征进口关税,在不违背WTO规则基础上提高文化产品出口退税率;尽快将文化产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切实减轻文化企业的税收负担。

孔晓艳代表认为,应该降低研发税费支出,支持文化创新发展。适当降低文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门槛,提高文化企业研发经费方面的加计扣除比例;将税收优惠政策向产业链上游转移,允许文化企业用前期研发投入抵减未来一段时期的应税收入;加大文化企业在创意研发期间无形资产投入的评估比重,将其纳入企业生产成本予以相应抵扣等。

要依法调整规范文化产业税收支持政策。对现行繁杂、零散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规范整理,以法律形式明确对文化产业的税收支持政策。”孔晓艳代表还建议,落实税收分成政策,促进京津冀文化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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