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报2批共11起官员“顶风作案”典型案件
14.09.2014 00:05
本文来源: 河北广播网
新华社电 河北省纪委近期通报2批共11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国庆临近,纪检机关将强化明察暗访,紧盯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公车私用、婚丧事大操大办、滥发津贴补贴等行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9月8日,河北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成安县商城镇司法所所长霍亚光违规报销差旅费,定州市公安局技术科副主任张伟江公车私用,唐山市古冶区卑家店镇政府税管站站长王和连违反工作纪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内丘县侯家庄乡小西村党支部书记李爱生,用上级拨付帮扶资金支付村招待费及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平泉县交通运输局公款购买液化气408罐,作为福利发放给局机关及治超大队共102名工作人员,折合资金48960元,分管财务副局长陈新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张建国违规行政执法,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面对纪检机关持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的高压态势,个别党政干部仍然不收手、不收敛,目无法纪。一些违规行为甚至发生在8、9月间。
据河北省纪委通报:今年9月6日,故城县信访局工作人员赵世鹏公车私用到赵县柏林禅寺游玩,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局长刘坤瑞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8月2日,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关振宇为其子违规分批次大办婚事、违规收受礼金。7月7日、8日,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俊生大办其母丧事、违规收受礼金,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7月29日,怀来县环保局原副局长王福如违规接受下级宴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泊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孙雪峰办公用房超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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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2014 00:05